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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清明”和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3月28日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护全市生态建设成果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清明将至,上坟祭祖、踏青春游人员骤增,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加大,为确保我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我市进入森林草原春季和清明防火关键期,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扎实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坚决扛起防控责任,全力以赴防危防违,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防范遏制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切实扛起保护绿水青山、维护生态安全的政治责任,筑牢我市生态安全屏障。


二、做好文明祭扫,当好森林资源的守护者。


各级人民政府要提倡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防火管理规定,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自觉摒弃烧香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陈规陋俗。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扫墓、居家追思等方式,寄托对逝去先人的思念,以此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对历史的传承、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社会的责任,让我们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


三、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始终绷紧防灭火工作这根弦,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好林长制责任,压紧压实属地领导责任、包片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务必把责任落实到末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城镇、道路、村社、易燃易爆站库、厂矿、电站、施工工地、景区旅游步道、祭祀煨桑点,以及在林牧区危险地段的铁路、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和电信线路设施等,清除沿途、周边和下方的可燃物,开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防范风险,排除隐患。切实做到看住人、守住山、管住火,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


四、强化宣传教育,动员全民防火。


各县区人民政府,宣传、林草、公安、交通运输、民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气象等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发布公益广告,及时公布火险预警信息。同时,创新宣传形式,加强火案警示教育,曝光一批人为火灾典型案件,强力震慑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全民防灭火意识,积极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五、加大查处力度,打好春季防火攻坚战。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查处春季违法违规农事用火,在林区主要路口设卡把关,由专人负责检查入山人员、车辆,禁止一切火种带入林区,对确需入山人员施行实名登记制度,并现场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防火意识,严肃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对所管护区域发生火情的管护员各单位要及时追责问责,对肇事者依法严惩重处,对屡禁不止、多次发生火情的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六、强化值班备勤,做好应急准备。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健全扑火队伍,开展培训演练,加强火情监测,保持防灭火设施和装备完好有效,备足应急救援物资,补充蓄满消防用水,前置力量、装备和物资。各单位要确保应急队伍的集结处置能力,一旦出现火情,按预案规定科学应对,确保应急队伍拉的出,打的赢,确保在第一时间控制住火情,防止火情蔓延,将损失程度降到最低。

 

 

 

海东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