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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清明节期间开展祭祀行为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年04月03日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市容环境管理,营造干净、整洁、安全的县城环境,引导广大市民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方式,满足市民传统祭奠活动的需求,根据《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清明节期间祭奠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尊重民俗、方便市民、相对集中、合理布点的原则,民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根据县城建成区面积合理设置10个祭祀点,分别位于幸福苑北侧人行道、香格里拉北侧人行道、丽都庭院南侧人行道、明达小区北侧人行道、帝豪城南侧人行道、新垣城南侧人行道、平兴锦苑北侧人行道、万和国际南侧人行道、星海湾西侧人行道、中意国际东侧人行道,同时在10个祭祀点放置3至5个祭祀炉,需采取传统方式进行祭奠的广大市民群众,请按指定地点文明祭奠。

二、严禁在城市马路边、人行道、绿地、广场、居住小区门口、河道及院内等公共场所私自焚烧纸钱、冥币等其它物品的祭祀行为。

三、对违规祭祀不听劝阻、制止,随意在非指定地点祭祀的,城管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四、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五、广大市民群众应自觉移风易俗,积极采取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规章,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共同维护干净、整洁的县城环境。



民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