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通告(第93号)
为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自2022年12月5日零时起,安全有序恢复市内六县区(含河湟新区)及与省内各市(州)之间的人员流动和车辆正常通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海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