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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02号)
来源:    时间:2022年11月21日    
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02号)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规定,经综合分析研判,报请市指挥部同意,决定自2022年11月21日起将川口镇驮岭小区2期4号楼、新垣城3号楼、星海湾A区8号楼及峡门镇石家庄新村四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封控措施,定期对居民进行上门核酸检测。

为尽快阻断病毒传播链条,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阳性感染者涉及公共场所风险点提示如下:

1.11月16日17时20分以后去过海鸿北区穆羊人烧烤店和11月19日19时至21时30分期间去过川口镇北大街昭昭烟酒店的人员看到信息后,请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村)或县疾控中心(0972-8516079)报备,居家不外出,等待下一步管控措施。

2.11月17日至11月20日去过海鸿北区穆羊人烧烤店和11月20日去过川口镇北大街昭昭烟酒店的人员看到信息后,请居家进行3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前往就近采样点完成2次核酸检测(第1天、第3天)。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及时向所在乡镇、社区(村)或县疾控中心(0972-8516079)报告。

因故意隐瞒涉疫旅居史和接触史,不及时报备,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等良好生活习惯,外出务必做到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配合扫码查验。做到非必要不流动,少出门不聚集,坚决做到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主动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携手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合力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



          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