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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0号)
来源:    时间:2022年10月10日    

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60号)

近期,国内及周边省市疫情呈多地频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更为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来民,非必要不出县,积极劝导县外的家人亲友等暂缓返回,减少感染风险。若有特殊原因亟需来民返民人员,从即日起需提前向村(社区)、乡镇和工作单位逐级报备同意后,可按以下条件有序入民:
从西藏、新疆、宁夏、内蒙古等疫情高发重点省份全域及其他高风险区(以县区为单位)来民返民人员需持连续7天以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民,并落实落地检后实行7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从中风险区来民返民人员需持连续5天以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民,并落实落地检后实行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其他省外低风险、常态化管控区域来民返民人员需持连续3天以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民,并落实落地检后实行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省内海西州格尔木市来民返民人员需持连续5天以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民,并落实落地检后实行7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省内其他地区来民返民人员需持连续3天以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民,并落实落地检后实行3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二、所有来民返民人员中,需集中隔离的,将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需居家隔离的人员,各检查点与属地乡镇对接后,将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属地乡镇,由属地乡镇做好对接并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三、所有滞留在县内的离民人员,由目的地乡镇或单位出具证明,注明前往目的地、离民原因,并经现所在乡镇或单位同意后,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序离民。
四、各乡镇、各单位要坚决扛牢属地责任,严格做好来返人员管理。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遵守省、市、县相关防疫规定,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