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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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9号)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预警,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经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县城主城区范围内的全体男性人员开展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县城主城区川口镇及北山乡辖区内工作、生活、学习的全体男性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临时旅居人员等),具体采样地点详见附表;1.请符合检测范围内的人员密切关注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位,根据乡镇、社区及小区责任单位的组织安排,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在规定时间内到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居家隔离人员不参加此次核酸检测。2.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采样,但须向单位、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由单位、社区(村)做好登记。核酸检测期间,暂停接种新冠疫苗。3.参加核酸采样期间请携带手机或者身份证(户口本),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采样结束请立即离开现场,不聚集围观、不驻留观看、不进行拍摄。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4.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核酸检测采样点要及时开设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社区做好登记,核实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5.请广大群众保持良好心态,积极配合,不恐慌、不抢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参加核酸检测将给您及他人生活和身体健康带来诸多影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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