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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3号)
来源:    时间:2022年07月28日    

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3号)


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决定于7月28日、7月29日在县城主城区开展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筛查时间

2022年7月28日上午07:30至12:00

2022年7月29日上午07:30至12:00

二、核酸筛查对象及采样地点

核酸筛查对象为县城主城区各村、社区、小区、家属院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等),具体时间、地点、采样小区详见《民和县县城主城区7月28日、7月29日核酸筛查采样点设置表》。

三、注意事项

(一)县公安、交通、住建、应急等部门配合川口镇做好核酸筛查采样点道路封闭和管控等工作,确保核酸筛查现场秩序井然、交通有序。

(二)请符合检测范围内的人员密切关注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

(三)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核酸采样工作,根据乡镇、社区及小区责任单位的组织安排,携带智能手机(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孩子需要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分时段按单元、按楼栋、按区域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四)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采样结束请立即离开现场,不要聚集围观,不进行拍摄。

(五)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以内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核酸采样。

(六)凡在核酸检测当日完成核酸采集并已出具采样结果的人员,可向所在村(社区)及小区责任单位报备,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不参加本次核酸采样。

(七)本次区域核酸筛查是预防性检测,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不恐慌、不抢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驻留观看。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八) 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附件:

1.民和县县城主城区7月28日、7月29日核酸筛查采样点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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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民信息自助登记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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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处置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