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1984号)、《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2〕47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下达我县的2022年第一、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共计1859万元用于实施的项目公布(安排情况表见附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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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安排情况表
民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