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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处置县域内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保证金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2年06月17日    

   现将《关于处置县域内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公告》予以公告。

附件:1. 关于处置县域内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公告

2.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缴存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统计表

3.民和县自然资源局缴存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统计表

附件1

关于处置县域内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保护祁连山南麓民和片区矿山生态环境,做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根据《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分类返还处置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通知》(青自然字【2020】35号)、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通知》(东自然资【2021】156号)、民和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返还处置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通知》(民自然资【2020】125号)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对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民和县自然资源局收缴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予以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处置原则。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专项用于辖区内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2.处置方式。对未履行矿山恢复治理义务或履行恢复治理义务不到位的,经告知不及时开展治理恢复的矿山企业,其缴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县人民政府统筹用于本矿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治理费用不足时,可向原矿山企业追缴;对矿山企业自行完成矿山恢复治理,并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的,经企业申请后将保证金归还原矿业权人;对矿山环境治理责任主体已灭失的,原矿山企业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连同产生的利息一并缴入国库,由县人民政府统筹用于本矿区矿山环境治理。

请相关矿山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前往民和县自然资源局综合调查服务中心对接处置事宜,逾期视为矿山企业放弃保证金处置权利,我局按规定统一上交县财政统筹用于县域内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特此公告。

附件2:
 海东市自然资源局缴存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统计表
序号 矿山名称 企业法人 缴纳的恢复保证金(万元) 发证机关 备注
1 民和县鑫玉矿业有限公司北山鸡冠子石英矿二号矿 陈玉高 (2008年交4万、2010年0.5万、2014年1.7万)共计6.2万元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民和县北山乡鸡冠子石英岩矿 陈玉高 (2008年交2.9835万、2015年交6.1965万)共计9.18万元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 民和县史纳铁元福石英岩矿 铁元福 2008年交5万元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 民和万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2.3.4石英矿 李全有 (2008年交2.808万、2010年交2.808万)共计5.616万元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 民和川口板凳沟石英岩矿(马少云) 马少云 0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 民和县鸿达矿业有限公司享堂村道人沟白云岩矿 李洪贤 (2008年交2万、2014年交2.9615)共计4.9615万元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 民和县平沟白云岩矿 李有福 (2008年交1.95万、2011年交3.84万、2016年交3.92万)共计9.71万元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 民和县娄子沟石灰岩矿 郑松才 (2008年交8.775万、2015年交17.55万)共计26.325万元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 民和县福禄矿业有限公司万林后沟石英岩矿 冶万林 (2018年交2.0365万、2010年0.5万2013年5.712万)共计8.2485万元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 民和全林矿业有限公司土路司沟石英岩矿 李全林 (2008年交3.25万、2011年交0.5万、2014年交3万)共计6.75万元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 民和县鸿源采石场严家寺
白云岩矿
李洪贤 2008年交3.0771万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 民和县永进采矿场北山塔窝沟石英矿 杨富文 2008年交5万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 民和县全忠石英岩矿 陈芝莲 2008年交2.6325万元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 民和县川口镇史纳村李永福石英矿 李永福 2008年交2.86万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 民和县郎有林石英矿 郎有林 2008年交1.56万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6 民和县铁元来石英矿 铁元来 2008年交1.6万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7 民和县索哆乐沟有春石英矿 李有春 2008年交2.2万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8 民和县王元林石英矿 王元林 2008年交2万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9 民和县敖沟东岔沟罗育英石英矿 罗育英 (2008年交2万、2010年交5万)共计7万元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 民和新立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石天成 2008年交3万、2014年交4.6万、2016年交2.6024万)共计10.2024万元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3:
 县级缴存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统计表
序号 矿山名称 企业法人     缴纳的恢复保证金 发证机关 备注
1 民和银龙采石场 张旺 (2009.9交1万、2013.5月交3万)共4万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2 民和茂兴建材公司砂石场 高慧忠 2013年5月交4万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3 民和利宝砂石有限公司砂石场 徐建斌 (2010年7月交1万、 2012年12月交3.5万)共交4.5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4 民和县松树乡百户砂石矿 马忠武 (2013年12月交3万、2015年4月交2万交)共交5万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5 民和县米拉沟砂砾矿 马新村 (2013年12月交5万 2014年6月交5万 2015年3月交10万) 共交20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6 民和县红星机砖厂粘土矿 白玉辉 2009年2月交1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7 马营机砖厂粘土矿 张德良 2008年8月交1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8 中川机砖厂粘土矿 马忠良 2009年3月交1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9 民和县红崖机砖厂粘土矿 鲁宏伟 2008年12月交1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10 民和县恒发砖厂粘土矿 高孝 2009年3月交1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11 民和县振华节能多空砖生产有限公司粘土矿 陈元山 2008年7月交1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12 民和县松树砖场粘土矿 马元成 2008年11月交1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13 民和县惠民养殖场 周优胜 2008年11月交1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14 民和县鸿发空心砖生产有限公司粘土矿 王兴学 2009年2月交1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15 民和县巴州粘土矿 张学忠 2008年11月交1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16 民和县马场垣砖厂粘土矿 马子文 2008年7月交1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17 民和县享堂刘海青石料场 刘海青 2010年6月交1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18 民和松树店子沟马海福采砂场 马海福 (2010年5月交1万、 2013年8月交3万)共4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19 转导机砖厂粘土矿 马兴鹏 2009年2月交1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20 民和县农兴机砖厂粘土矿 李进祥 2008年12月交1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21 民和县白占全砂场 白增云 (2009交0.5万、2015年交1万)1.5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22 民和松树玉龙砂场 陶保虎 (2010年交1万 2014年4月交2万、 2015年3月交1万)共计4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23 民和通晟采石场建筑用石料 李有春 2011年5月交1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24 民和福生采砂有限公司官亭鲍家砂石矿 郭福生保 (2010年交1万、2013年5月交3万)共4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25 民和县田富利民砂石场 朱久天 (2013年12月交2万、 2015年3月交4.8805万)共交6.8805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26 张全录砂场 张全录 (2009年4月交1万、2013年7月交3万)共交4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27 民和县汉水沟兴岩采砂场 王胜林 2010年5月交1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28 民和县下马家金坪砂石矿 甘春兰 (2014年交3万、2015年3月交2.9万)共交5.9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29 青海祥友物资有限公司民和采石场 方友谊 2010年12月交1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30 民和兴达机砖厂粘土矿 肖占福 2009年2月交1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
31 民和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粘土矿 周文平 2009年3月交1万元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