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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的公告(2022)第2号
来源:    时间:2022年04月29日    

关于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的公告(2022)第2号

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现有1家社会组织在我局办理了注销登记,已注销的社会组织不得再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具体注销社会组织名单如下: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业务主管单位

注销日期

法定代表人姓名

办公场所

1

民和县东垣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516321220591050429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2-4-25

刘富强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东垣19号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