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的公告(2022)第2号 |
|
|
关于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的公告(2022)第2号
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之规定,现有1家社会组织在我局办理了注销登记,已注销的社会组织不得再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具体注销社会组织名单如下: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业务主管单位
|
注销日期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办公场所
|
1
|
民和县东垣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
|
516321220591050429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局
|
2022-4-25
|
刘富强
|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东垣19号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2年4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