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市容环境管理,营造干净、整洁、安全的县城环境,引导广大市民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方式,满足市民传统祭奠活动的需求,根据《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春节清明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祭奠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尊重民俗、方便市民、相对集中、合理布点的原则,我局根据县城建成区面积合理设置8个祭祀点,分别位于丽都庭院南侧人行道、明达小区北侧人行道、平兴锦苑北侧人行道、海鸿小区东侧人行道,香格里拉西侧人行道,幸福苑南侧人行道,帝豪塔园北侧人行道,浦峰花园东侧人行道,同时在8个祭祀点放置祭祀炉各5个。需采取传统方式进行祭奠的广大市民群众,请按指定地点进行祭奠活动。
二、严禁在城市马路边、人行道、绿地、广场、居住小区门口、河道及院内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冥币等其它物品的祭祀行为。
三、对不听从城管执法人员劝阻、制止,随意在非指定地点祭祀的,城管执法人员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四、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五、广大市民群众应自觉移风易俗,积极采取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规章,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共同维护干净、整洁的县城环境。
民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