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位父老乡亲:
春节是全县人民阖家团圆、喜庆安乐的节日,同时也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频发时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时刻注意安全,确保平安祥和欢度春节。
一、生产安全做到“五有”
1.做到安全生产“心中有位”。节假日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保持心态平和,切忌分心、违章操作,严禁酒后上岗等。
2.做到安全生产“组织有力”。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对生产经营现场的监管,特别对上下班前后、夜班等员工生理、心理易发生波动时段的监督和警示,教育员工间相互提醒。
3.做到安全生产“肩上有责”。节假日前后生产经营单位各负责人组织全面安全检查,严厉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保持现场作业井然有序,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4.做到安全生产“排查有法”。在人员放假离开前,生产经营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对电、气、水等设备的开关、阀门进行检查,将应关闭的电、气、水等设备的开关、阀门予以关闭,做好防盗等相关工作,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5.做到安全生产“应急有序”。放假期间需加班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应安排管理人员值班,并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消防安全做到“五注意”
1.注意用电安全。使用电器取暖必须与易燃物品保持距离,取暖电器上不能覆盖物品,不能将取暖器靠近窗帘、沙发等易燃物,用完毕后关闭电源;电器电线要定期检查,不能让电器带“病”工作,以免引发火灾。
2.注意用火安全。使用火炉、火炕取暖时,一定要与木板壁、木地板、床铺及其他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在使用炉具过程中尤其是夜间要注意室内通风,切忌封门堵窗。经常对烟气管道和燃煤炉具进行检查,是否有损坏、是否通畅,炉具与烟筒连接是否密封,要定期清理烟道灰垢,烟筒出口最好加装遮风板防风,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伤亡事故。生火做饭、取暖时不要使用液体燃料;不可将烟蒂、火柴杆等火种随意扔在废纸篓内或可燃杂物上,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3.注意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要谨防燃放鞭炮导致房屋起火以及炸伤的事件发生,在儿童燃放鞭炮时,家长要进行看管,不能放任儿童独自燃放鞭炮以及玩火。
4.注意使用燃气安全。使用液化气时钢瓶与炉具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不要随意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不要在密闭狭小的空间使用液化气具,防止燃气中毒事件发生。
5.注意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将私家车及杂物堆放在安全通道处,以免造成消防车难以进入着火点灭火,导致人员财产受到更大的损失和危害。
三、交通安全做到“五要”
1.要拒绝乘坐超员超载和农用车。乘车系好安全带,头手不伸车窗外 。
2.要杜绝酒后驾车。酒驾属于违法行为,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3.要杜绝疲劳驾驶。小疲劳,大危害;行车莫疲劳,安全常相伴。
4.要谨慎驾车。冬季天寒地冻,路面结冰较多,要控制车速,保持车距,安全行车。
5.要文明行车。驾车不打不接电话,通过人群聚集路段时,要缓慢通行,礼让行人。
四、森林草原防灭火做到“五严禁”
1.春节期间属于森林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火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携带火种进入林区;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自觉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2.严禁上坟祭祀时燃放烟花爆竹,在指定区域焚香烧纸,大力提倡采用鲜花祭扫、网络祭奠、家庭追思等文明环保的吊唁和祭奠形式。
3.严禁在临近林草地的区域烧田坎、烧灰积肥以及其他生产性用火。
4.严禁扑救林火时迎火头扑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火的思想。
5.严禁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动员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始终把人员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食品安全做到“五知晓”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有距离,减少聚会聚餐,不食用进口冷链食品。
2.注意个人卫生和餐具卫生。就餐前正确洗手,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要选择经过消毒处理的餐具,用餐时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杜绝浪费。
3.购买和食用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查看品名、产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保质期等,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不食用过期食品。
4.杜绝销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肉制品。
5.食物要煮熟,少食油炸、烧烤、烘制食物,要谨慎选择发芽土豆、四季豆、新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安全,共同度过一个平安幸福、欢乐祥和的春节!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