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号)
当前,国际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国内疫情呈现局部高度聚集且多点散发情况,时有发生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样本核酸检测呈阳性事件,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蔬菜已成为疫情输入高风险点。为切实降低新冠病毒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和水果蔬菜传播的风险,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饮食安全,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健康、幸福的春节,现对进口冷链食品、水果蔬菜经营户和广大消费者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县线上线下不得进购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蔬菜。自2022年1月16日起,凡已进入我县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蔬菜,一律下架停售,由经营户自行封存储存,待卫健部门组织开展相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后再做处置。经营户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下架停售的商品种类和数量进行登记造册,如不积极配合或未经批准自行销售、加工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惩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擅自购进、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的,一经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经营户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对所售进口冷链食品和水果蔬菜进行查扣、封存、销毁。
三、进口冷链食品和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诚信守法经营,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四、倡导全县冷链食品经营户和广大消费者暂时不进购、不销售、不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和涉疫水果蔬菜。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进口商品,避免海淘、代购中高风险地区食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不购买无产品信息的冷链食品。积极引导就餐顾客推行分餐公筷,倡导文明用餐行为,清洗加工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防止疫情从进口商品输入传播。如发现进口冷链食品和水果蔬菜经营单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线索,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