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民和县关于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整改落实。
民和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民和县关于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项督查
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2021年9月22日至30日,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督查组对民和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行了督查。通过查阅资料、谈话访谈、实地查看、走村入户等方式开展了专项督查,并对督查发现的6条共性问题和1条个性问题进行了反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扛起政治责任,时刻突出政治标准,针对省级专项督查反馈问题,直面问题、深刻反思,找准根源、细化责任,强势推进、立行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有效整改。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主责。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问题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政治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组织研究、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 促推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坚决防止以简单问责代替整改责任落实,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应付整改工作。
(二)坚持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实际行动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坚持举一反三。突出问题导向,增强整改针对性和实效性,把督查发现的问题与今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返贫,又要集中精力抓乡村振兴,建立健全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四)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定期报告整改情况,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督促整改落地见效;结合省级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深化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提高监督质量,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乡村振兴始终。
三、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共性问题
1.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县乡村两级只是简单的传达有关会议精神、文件要求等,具体的安排部署、推进措施等还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一是各级党委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各乡镇党委书记、各党组书记是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工作。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每两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二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聚焦本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推进相关工作,落实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的衔接的主体责任。三是县委宣传部制定全县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学习计划,特别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安排部署列入县委中心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及党校主题培训班学习内容,每月至少开展1次学习,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拓宽和丰富学习渠道,使全县各级党组织学习研究部署乡村振兴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四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严格对照全县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学习计划,制定本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和省、市、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列入学习内容,坚持深学细照笃行,强化集中学习和研讨,每月至少学习1次,确保学习成效。要做到学习记录和会议记录分开,学习记录与学习计划内容相一致,党组织负责人每季度批阅1次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笔记。五是将各级党委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纳入日常督查,确保定期研究制度落实。六是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制定本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效果。
责任单位: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有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并长期坚持
(2)部分干部缺乏责任担当精神,工作谨小慎微,畏手畏脚,宁肯工作滞后,也要保证责任全无,致使各项工作陷于冗长的责任审批环节,不能及时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学习能力。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安排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三是扛起责任担当。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 从小事做起、从小事抓起,引领和带动全局干部持续转作风,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主体责任,及时推进各项工作的推进。
责任单位: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有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并长期坚持
2.衔接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3)以换届为由拖沓工作,导致换届前后工作安排衔接脱节,资金分配工作一拖再拖,贻误时机。
整改措施:一是高质量、按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对选派的新任职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新任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全面提高新任职村(社区)干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政治能力。二是选优配强乡村振兴工作队伍。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选派有发展潜力,熟悉乡土民情、有丰富农村工作经验的干部到第一书记队伍中,确保优势人才资源向下全覆盖。三是做好各项工作交接衔接工作。按照脱贫攻坚及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梳理精准扶贫期间形成扶贫档案、扶贫资金资产等,形成交接工作台账,明确接收人员,实现资金资产的权属移交,落实项目资金分配,推进项目进展,确保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有序过渡。四是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资金分配及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将问题整改贯穿到工作全过程。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纪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并长期坚持
(4)对项目库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前期项目库建设工作不扎实,项目储备不足,普遍存在储备项目“拼盘式”凑数现象,多数都是项目建议书性质,实际能够落地的项目少。各地新任县领导及乡村振兴局负责人普遍反映,到任后,开始谋划资金项目安排,才发现没有切实可用的实施项目,不得已重新召集各级、各部门重新申报、谋划项目,造成资金趴账、工作进度严重迟缓。
整改措施:一是依据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需要,及时认真筛选项目,并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严格评审和论证,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和可操作性,合理确定年度整合资金数量,做到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一致,防止出现项目无法实施建设现象,资金趴账,影响工作进度。二是对各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行日统计、周通报,确保中央及省市衔接资金尽快发挥效益。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相关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并长期坚持
(5)项目前期费得不到保障,县级财政在安排预算时没有充分考虑到项目可研等前期费用,县乡村振兴局没有单独、专项的项目前期费,项目库储备项目仅停留在建议书级别,项目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
整改措施:一是县财政按照中央关于“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尽快落实项目前期费用。二是县发改部门要把好项目入库关,杜绝入库项目选择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在项目申请入库和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时,认真开展项目咨询论证,使项目建设更具科学性,建设规模和投资更加合理。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相关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并长期坚持
3.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方面
(6)防返贫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乡镇复审、乡级公示、县级审定确定等资料台账不全。对监测出的“三类人员”,具体帮扶措施上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和针对性。
整改措施:一是各乡镇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民和县返贫监测预警方案的通知》(民扶组办〔2020〕15号)《关于印发民和县建立2020年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民扶组办〔2020〕59号)文件要求,聚焦贫困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和突发重大灾难户“三类人群”,对照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防返贫工作,完善各类资料和台账,同时,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回头帮”,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二是组建县乡村三级防返贫监测队伍,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充分利用国子系统,结合适时入户走访,核实相关情况,对存在的返贫风险的对象及时进行预警监测。三是各乡镇要找准致贫原因,细化帮扶措施,将符合条件的边缘户纳入村级公益性岗位、民政低保、防贫保险范围,互助资金使用向边缘户倾斜,确保及时给予救助。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个性问题
4.衔接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7)从各县安排县级配套资金看,海东6县区只有平安、乐都区有资金安排,其它4县均没有安排配套资金;
整改措施:按照中央关于“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问题”的要求,县财政尽快落实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整改时限:11月10日前
四、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省级专项督查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以强烈的担当、务实的作风、严格的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其他同志按照分工落实好分管领域整改责任。要建立整改责任制,每项整改任务都要具体到人,整改不到位就要倒查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整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专门机构,强化力量抓整改,乡镇及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对照省级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逐一对照、深刻剖析。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扎实做好举一反三、自我检视,统筹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明确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个清单”,从严从实、精准发力,确保整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盯重点问题、瞄准关键环节,不等不拖、抓紧抓实,统筹推进省级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咬定目标,持之以恒深入改;属于共性问题的,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改。
(四)落实执纪问责,强化监督检查。聚焦省级专项督查反馈问题,发挥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实施全过程督查,对整改不力、进度滞后、问题突出的坚决追责问责。加强日常监督,严肃帮扶工作纪律,压实结对帮扶责任,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