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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和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年11月13日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民和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整改落实。

 

 

民和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民和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三方评估反馈

问题整改方案

 

2021年10月24日至26日,南昌大学共16名调查评估人员组成第三方评估检查组,对民和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行了评估。通过座谈访谈、查阅资料、入户调查、项目调查和延伸调查等形式,共抽查了8个乡镇的12个行政村,326户(其中脱贫户220户,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39户,一般户67户)。评估组向我反馈了评估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扛起政治责任,时刻突出政治标准,针对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直面问题深刻反思,找准根源、细化责任,强势推进、立行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有效整改。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主责。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问题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政治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组织研究、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 促推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坚决防止以简单问责代替整改责任落实,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应付整改工作。

(二)坚持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实际行动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坚持举一反三。突出问题导向,增强整改针对性和实效性,把评估发现的问题与今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返返贫,又要集中精力抓乡村振兴,建立健全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四)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定期报告整改情况,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督促整改落地见效;结合评估组发现的问题深化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提高监督质量,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乡村振兴始终

三、整改内容及措施

问题一:脱贫攻坚后,巩固工作有懈怠、泄气的苗头。

1)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县委、县政府及行业部门部署推进离规定要求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各级党委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各乡镇党委书记、各党组书记是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工作。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每两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二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聚焦本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推进相关工作,落实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的衔接的主体责任。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体责任和各乡镇、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抓整改的主体责任,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加强乡镇自查和部门督查,对涉及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力量开展不定期督查指导,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县委巡察督查办公室牵头,县纪委监委配合,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党组织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将问题整改贯穿到工作全过程。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有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11月底前,长期坚持

2)干部业务不熟练,监测户的帮扶干部责任落实不到位。通过入户、座谈访谈以及调查,监测户对自己的帮扶干部不知晓,部分帮扶干部对自己帮扶对象也不知情,没有实施任何帮扶措施。

整改措施:一是县委组织部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尽快调整帮扶责任人。二是强化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教育,督促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严格落实驻村帮扶责任,针对监测户,逐户逐人把脉问诊,分析核准致贫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三是制定干部培训学习计划,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乡村级干部学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文件,提升干部的业务能力,加深干部对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四是严格落实“双帮”工作机制,压实帮扶单位工作责任,督促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完善帮扶形式,持续开展一月一宣传,明确帮扶干部宣传政策的职责,重点宣传医疗、教育、就业、金融、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做到家喻户晓,并适时对各单位帮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帮扶干部松劲懈怠、帮扶次数不够、政策宣传仍不到位的,及时对帮扶单位进行通报,切实提高帮扶质量。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11月底前,长期坚持

问题二: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定位、责任认识不清、谋划不足,目前相关工作暂未启动。

整改措施:一是县委宣传部制定全县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学习计划,特别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安排部署列入县委中心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及党校主题培训班学习内容,每月至少开展1次学习,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拓宽和丰富学习渠道,使全县各级党组织学习研究部署乡村振兴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严格对照全县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学习计划,制定本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和省、市、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列入学习内容,坚持深学细照笃行,强化集中学习和研讨,每月至少学习1次,确保学习成效。要做到学习记录和会议记录分开,学习记录与学习计划内容相一致,党组织负责人每季度批阅1次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将各级党委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纳入日常督查,确保定期研究制度落实。继续落实遍访和“一线工作法”的量化考核要求,做好遍访日志阅签。将县、乡(镇)、村三级干部开展遍访和落实“一线工作法”情况纳入日常督查巡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责任考核、年度综合绩效考评范畴,并作为领导干部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压实工作责任,提高认识。五是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制定本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效果六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认领2021年以来所有反馈和查摆出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项目化管理,销号式整改。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有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11月底,长期坚持

问题三:对产业的帮扶还停留在发钱发物,无法促进内生动力的提升,达不到长期发展的目标。部分家中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对政策兜底依赖度高,政策调整后的返贫风险较大;少数贫困户贷款到期后还不起,有返贫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摸排到户产业实施收益情况,对收益较低的项目户,有针对性提出“一户一策”帮扶措施。二是加大互助资金、金融服务政策的实施力度,多渠道加大对到户产业项目政策和资金扶持,提高发展能力。积极培育和扶持一批带动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快扶持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提高产业项目的组织化程度。健全完善产业扶贫项目带贫减贫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农牧户参与项目实施。督促和引导经营主体加大对农民技能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户参与项目的能力。六是对少数脱贫户贷款到期后还不起,有返贫风险的纳入风险补偿。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就业服务局、乡村振兴局,民和农村商业银行,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11月底前,长期坚持

问题四:防返贫监测机制不完善,未能有效监测返贫及致贫风险。监测发现机制不健全,只依靠个人申报,途径单一,未发挥干部排查和数据比对的作用;未能与民政系统有效衔接和联动。

整改措施:一是各乡镇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民和县返贫监测预警方案的通知》(民扶组办〔2020〕15号)《关于印发民和县建立2020年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民扶组办〔2020〕59号)文件要求,聚焦贫困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和突发重大灾难户“三类人群”,对照标准,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回头帮”,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二是组建县乡村三级防返贫监测队伍,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充分利用国子系统,结合适时入户走访,核实相关情况,对存在的返贫风险的对象及时进行预警监测。三是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充分利用民政、教育、医保等部门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走访、排查核查、系统录入等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各乡镇要找准致贫原因,细化帮扶措施,将符合条件的边缘户纳入村级公益性岗位、民政低保、防贫保险范围,互助资金使用向边缘户倾斜,确保及时给予救助。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医疗保障局、就业服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11月底前,长期坚持

问题五:村集体经济、产业等后期管护不到位,未能及时确权,导致资产效应发挥受限。到访村的集体经济过度依赖扶贫资金分红,其他收入来源较少;除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外,村级对结余资金使用受限,县级也无相应的使用规程。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摸清村集体经济、产业等底数。对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项目资产、收益和分配使用情况,全面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及时进行资产确权。二是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负责结合实际,适当调整资金至非贫困村,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进一步压紧压实乡镇党委、政府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体责任采取切实举措,提升商铺租金等非贫困村集体收益金,增加集体收益。扎实推进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严格资金使用审计督查,确保发挥最大效益。三是以发展实体经济成效突出的村为重点,培树典型,通过交叉观摩、互学互评,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带动其他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四是按照《关于规范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要求,把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公益岗位等措施,通过劳动所得作为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重要途径,变“输血”为“造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财政局、审计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11月底前,长期坚持

四、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第三方评估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以强烈的担当、务实的作风、严格的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党委(党组)要落实本部门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其他同志按照分工落实好分管领域整改责任。要建立整改责任制,每项整改任务都要具体到人,整改不到位就要倒查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整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专门机构,强化力量抓整改,党委(党组)负责人要对照省市县委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逐一对照、深刻剖析。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扎实做好举一反三、自我检视,统筹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明确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个清单”,从严从实、精准发力,确保整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盯重点问题、瞄准关键环节,不等不拖、抓紧抓实,统筹推进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能够立即解决的,不打折扣,立说立行马上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认真研究,步步推进抓紧改;需要长期解决的,咬定目标,持之以恒深入改;属于共性问题的,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改。  

(四)落实执纪问责,强化监督检查。聚焦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发挥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实施全过程督查,对整改不力、进度滞后、问题突出的坚决追责问责。加强日常监督,严肃帮扶工作纪律,压实结对帮扶责任,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