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TEgNrKmvPjsUreHJDb1gQ 提取码: h62n ;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或函件向建设单位索取纸质版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及范围
项目周围受项目建设直接、间接影响的居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公众。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建议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建设单位地址:民和县史纳片区,湟府小区东侧,东经:102°47′23″,北纬:36°20′12″;
建设单位联系人:魏主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969078177@qq.com。
五、公示期限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7日)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