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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2021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来源: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民和县2021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统筹整合

使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县级政府接得住、用的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和省民宗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民宗字〔2015〕73)、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0〕2037号)精神,结合《民和县少数民族发展“十”规划》目标任务,编制本使用方案。

一、编制思路及原则

(一)编制思路

按照《青海省十五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发展规划》和《民和县少数民族发展“十”规划》建设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少数民族发展现状,紧紧抓住党和国家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的大好机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实现小康,少数民族一个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要把脱贫攻坚抓紧抓准抓到位,坚持精准扶贫”的思想,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目标,以增加收入改善民生,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以转变发展方式、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主线,以基础设施建设、少数民族地区产业发展为着力点,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加大投入。

二、资金总规模及构成

根据省政府进一步深化财政资金分配改革,下放专项投资资金立项权,拓展县域经济发展,加强专项投资资金整合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精神,我县积极发挥和利用资金管理权下放的机遇,接住用好资金,发挥好项目投资资金的引导和整合使用效应,统一协调安排下,在确保健设目标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十”规划》支持少数民族发展为原则,今年下达给我县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为480万元。本次发展资金分为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土族)发展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项目两大类6项,建设内容和资金构成额度具体构成如下:

民和县2021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目标任务及资金构成      

 单位:万元

投资资金内容

建设目标任务

资金

实施单位

一、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

 

320

 

1.民和县官亭镇喇家村村级服务用房建设项目

新建木质结构村级服务用房一处

100

县民政局

2.民和县中川乡峡口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新建9100平方米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70

县新农办

3.民和县官亭镇赵木川村“黄河彩篮”灵芝种植项目

种植大棚16棚,采购灵芝菌棒12万个

50

县民宗局

二、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160

 

4、民和县杏儿乡胜利村、协拉村乡村道路扩宽项目

将两村原宽度2.5M村级道路扩宽至3.5M,新增错车道3个,总长10公里

120

县交通局

5、民和县官亭镇别落村小尾寒羊养殖项目

为该村20户农户每家发放1公四母种羊,共100只

20

县民宗局

6、民和县马营镇和平村黄芪种植项目

种植黄芪200亩,每亩补贴1000元

20

县民宗局

总  计

 

480

 

三、分类项目资金规模及构成

依照发展资金下达分类和建设目标任务,分为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项目两大类6项,分类项目资金安排及项目建设情况:

(一)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

1、基础设施建设

下达专项投资资金额度和建设目标任务:民和县官亭镇喇家村村级服务用房建设项目、民和县中川乡峡口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以上项项目投资资金共计270万元。

目标任务:民和县官亭镇喇家村村级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完成新建木质结构村级服务用房一处,我局投资1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整合使用,实施单位为民和县民政局民和县中川乡峡口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完成新建9100平方米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我局投资17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整合使用,实施单位民和县新农办。

资金用于县新农办整合使用。

项目安排计划:见附表。

建设单位:民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实施单位:民和县民政局 民和县新农办

民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较少数民族地区扶贫产业发展

下达专项投资资金额度和建设目标任务:民和县官亭镇赵木川村“黄河彩篮”灵芝种植项目,项目投资资金50万元。

目标任务:采购并种植灵芝菌棒12万个项目安排计划:见附表。

建设单位:民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实施单位:民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下达专项投资资金额度和建设目标任务:下达民和县杏儿乡胜利村、协拉村乡村道路扩宽项目、民和县官亭镇别落村小尾寒羊养殖项目、民和县马营镇和平村黄芪种植项目项项目投资资金共计160万元。

目标任务:民和县杏儿乡胜利村、协拉村乡村道路扩宽项目完成将两村原宽度2.5M村级道路扩宽至3.5M,新增错车道3个,总长10公里,该项目投资120万元,实施单位为民和县交通运输局民和县官亭镇别落村小尾寒羊养殖项目完成为该村20户农户每家发放1公四母种羊,共100只,该项目投资20万元;民和县马营镇和平村黄芪种植项目完成种植黄芪200亩,每亩补贴1000元,该项目投资20万元

安排计划:见附表。

建设单位:民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实施单位:民和县交通运输局

民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发展资金“放得下、接得住、用的好”,积极稳妥推进发展资金安排管理体制,强化发展资金使用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整合方案落实到位,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 统一思想,强化责任

要把思想统一到推进专项资金整合的指导意见上来明确认识专项资金安排权和项目审批权省级下放是新形势下政府放权强化监管责任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的重大举措为此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青海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在省民委经济处和县财政局的指导和协调安排下认真组织开展发展资金整合安排使用和支农项目选项批复实施等各项工作明确资金使用主管部门从立项资金使用以及成效上的责任

一是加强与省市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结合我县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规划地缘战略产业发展重点工作超前谋划好项目做好项目库建设及时补充更新调整项目库确保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整合安排与扶持

二是根据省政府每年财政专项资金盘子整合安排方案和省对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切块规模建设目标任务按照整合资金集中财力应保尽保不留缺口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与县财政局的协调和配合及时编制本部门专项资金整合安排方案财政局农财股审定

三是本方案上报后经县政府对我县专项资金整合安排方案的批复后及时进行公示和组织编制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我局将会同县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项目实施方案的进行评审并由评审委员会出具评审意见项目评审完成和公示后依据专家评审及领导小组审定意见后经县财政采购管理中心备案后进行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同时在规定工作日内按照报备要求报省、市主管部门备案

四是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以及项目涉及相关部门在项目批复下达后按照规定程序和批复内容及时组织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支出工程质量和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项目竣工后,由县民宗局牵头,会同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成员组成县级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对实施项目进行验收。

(二)严格程序 强化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青海省切块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按照自身职能管理关系和资金整合安排方案确定的项目类别组织单位实施主体采取竞争入围量化评比公开公示等方式严格筛选确定建设项目

二是严格项目评审制度确定的项目及时按照规定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县财政局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严格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下达批复对实施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来源项目法人投诉电话等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由县财政部门根据确定的项目资金及时对切块资金按照类别性质和管理部门进行分解下达资金使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制定的各类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拨付和使用严格执行县级财政监管主管部门报账制管理财政及审计监察部门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项目完成后及时实施项目资金审计和县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