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转产搬迁补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办发﹝2019﹞76号)、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民和县禁养区养殖场搬迁转产拆除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民政﹝2019﹞294号)文件精神,我局全面开展禁养区养殖场补偿工作。为了使禁养区养殖场补偿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现将民和金茂养殖科技有限公司、金源养殖专业合作社资产评估净值、历年享受财政等部门项目扶持资金、转产搬迁养殖场保留设施设备评估净值、实际补偿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5月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民和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
民和金茂养殖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资料
1、资产评估净值:883.56万元
2、政府财政性项目补助资金520.9万元,其中2014年草原生态补奖机制绩效奖励资金项目187.5万元、2014年草原奖补机制饲草棚及生产基地项目60.8万元、2016年中央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35万元、2016年民和县核桃庄乡里长村20000只肉羊养殖基地扩建项目237.6万元。
3、实际持有手续情况: 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手续 有
自然资源局手续 有
生态环境局手续 有
4、应补偿金额=(883.56-520.9)×70%×100%=253.862万元(贰佰伍拾叁万捌仟陆佰贰拾元整)
备注:实际补偿资金以实际拆除设施部分的核定数字为准。
金源养殖专业合作社相关资料
1、资产评估净值:461.01万元
2、政府财政性项目补助资金225万元,其中2014年省级规模化养殖场项目40万元、2014年项目13万元、2016年省级示范社40万元、2015年民和县核桃庄乡里长村1000只肉羊养殖基地扩建项目132万元。
3、实际持有手续情况: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手续 有
自然资源局手续 有
生态环境局手续 有
4、补偿金额=(461.01-225)×70%×100%=165.207万元(壹佰陆拾伍万贰仟零柒拾元整)
备注:实际补偿资金以实际拆除设施部分的核定数字为准。
联系电话:0972—8521169
民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