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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来源:    时间:2020年11月20日    

整改任务概述

督察发现,海东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均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责任单位

民和县自然资源局、民和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供电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

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及成效

 

 

加强对砂石厂监管力度,严把项目审批关,除规划及重点工程外,一律不再审批新增砂石厂。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全力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2019年7月两办印发了《关于印发开展非煤矿山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13家部门联合对已关停的非煤矿山开展了排查整治,该销号的销号,该整治的整治。

2020年9月县委、县政府印发了《祁连山南麓民和片区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3)》,按照一矿一策分类施策,编制治理方案,分阶段完成整治任务。

目前3家砂厂已通过绿色矿山评定,1家取得省级绿色矿山资格。有效期的矿山企业严格按开采方案要求边开采边治理;进一步督促已关停矿山按照“谁破坏、水治理”的原则进行恢复治理;所有矿业权严格按照招牌挂方式进行,除重点项目用料外,没有批准新增砂石厂。

通过整治,全县非煤矿山领域生态环境取得了明显改善,促使家乡的生态文明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整改时间

20198月至202011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李  元   0972-8535301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区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