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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来源:    时间:2020年11月20日    

整改任务概述

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有差距。

整改责任单位

县委办、县政府办、海东工业园区民和工业园管委会、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大举措,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用实际行动筑牢生态文明之基、走好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双赢不断提高东部门户生态形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

 

1.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教学计划,加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的学习,强化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全面实施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三是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的基础上排查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其他问题,一并予以整改,使生态环境质量趋于向好。四是坚持严字当头,从严治理,从严管理,形成常态化管理制度。

2.成效:2017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累计召开常委会29次、常务会29次,多次召开专题会、现场会,专门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及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环保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强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落实;全县上下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地生效。同时,制定印发了《民和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形成了任务清、职责明、责任实的工作格局,有效保障了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整改时间

20198月至202011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陈晓岗 0972-8521590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区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