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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民和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转办群众
信访举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来源:    时间:2020年11月20日    

投诉受理编号

D2QH201907140462

整改任务概述

1.海东市民和县45家禁养区的养殖场被政府“一刀切”强制拆除,无相应赔偿,投诉人的养殖场上周三(7月3日)被拆除,牛羊被拉走,不知去向。

2.海东市民和县马场垣乡翠泉村中有一家养牛场散养牛,对村庄污染比较大,投诉人表示该养牛场为2017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但一直未整改完成。

整改责任单位

民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整改措施及成效

1、根据《海东市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及《民和县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实行转产、搬迁、拆除分类实施、不存在“一刀切”现象。根据《民和县禁养区养殖场拆除补偿实施方案》进行了补偿,并且于2020年元月21日签订了补偿协议。拉走的牛羊不知去向问题:民和县7月10日对兴昌悦养殖场进行拆除,拆除前由民和县司法局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存栏的牛、羊、驴进行现场清点公证(牛8头、羊50只、驴20头),并在当天下午将牲畜安全托养至巴州镇一家养殖户。7月16日,民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该场负责人下达了《登记财产处理通知书》,要求2019年7月19日前领取托养的牛羊等牲畜。牲畜数量清楚,托养地点明确,不存在牛羊不知去向的问题。后来经过沟通和思想动员,企业主动将托养的牛羊拉到新建的养殖场饲养。

  2、投诉人所说的马场垣翠泉村奶牛养殖经查是团结村忠杰奶牛养殖场,2017年接到举报后,在县农牧局的监督指导下,修建了尿液沉淀池、堆粪场、无害化处理池等环污处理设施,并建立了粪污处理台账,对周边村庄没有造成污染。该场现已提交搬迁申请。举报不属实。

整改时间

2019 7月至 2020  11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唐慧珍   0972-8516105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区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