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海东市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及《民和县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实行转产、搬迁、拆除分类实施、不存在“一刀切”现象。根据《民和县禁养区养殖场拆除补偿实施方案》进行了补偿,并且于2020年元月21日签订了补偿协议。拉走的牛羊不知去向问题:民和县7月10日对兴昌悦养殖场进行拆除,拆除前由民和县司法局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存栏的牛、羊、驴进行现场清点公证(牛8头、羊50只、驴20头),并在当天下午将牲畜安全托养至巴州镇一家养殖户。7月16日,民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该场负责人下达了《登记财产处理通知书》,要求2019年7月19日前领取托养的牛羊等牲畜。牲畜数量清楚,托养地点明确,不存在牛羊不知去向的问题。后来经过沟通和思想动员,企业主动将托养的牛羊拉到新建的养殖场饲养。
2、投诉人所说的马场垣翠泉村奶牛养殖经查是团结村忠杰奶牛养殖场,2017年接到举报后,在县农牧局的监督指导下,修建了尿液沉淀池、堆粪场、无害化处理池等环污处理设施,并建立了粪污处理台账,对周边村庄没有造成污染。该场现已提交搬迁申请。举报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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