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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来源:    时间:2020年11月20日    

整改任务概述

重点地区大气污染问题凸显。督察发现,海东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均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责任单位

民和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供电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

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按照《民和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及《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和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场标志性战役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的要求,以城镇、工业园区、建筑工地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好“抑尘减煤、控车、治企”措施,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加大高排放车辆污染治理力度,开展重型柴油车污染整治。二是持续强化与红古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强全域空间管控,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严格按照《民和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及《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和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场标志性战役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等要求,县住建部门已督促所有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切实采取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县城管部门开展了狠抓道路扬尘综合整治,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和洒水、喷雾方式及频次,进一步加大了露天烧烤整治工作,清理取缔城区道路从事露天烧烤、店外设炉灶、流动经营等餐饮摊点,减少油烟影响。县公安、城管、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严防“渣土车”、物料车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等现象。各乡镇,县住建、城管、农科等部门落实禁烧监管责任,避免焚烧秸秆等造成大气污染。工信、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散乱污”排査治理,并强化了对工业企业生产和污染物排放的监管指导。

整改时间

20198月至202011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陈晓岗0972-8521590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区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