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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民和县2020年“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    时间:2020年05月21日    

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2020年“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扶局〔2020〕36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民和县2020年“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培训目标

按照“培训一人、输出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目标,2020年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50人。

二、培训对象

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证明、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积极参加培训。培训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劳动力,重点选择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的初、高中回乡青年、复转军人及有一定文化基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劳动能力和从事二、三产业意愿,脱贫致富积极性较高的贫困劳动力。

三、培训方式

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需求和国家对职业技能培训的具体时间要求进行培训,参训劳动力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90%。采取灵活就业的方式,培训结束后六个月内实现就业且就业率不低于70%。

四、培训内容

计划培训转移人数为450人,其中拉面工100人,烹饪100人,家政服务100人,农家乐50人,焊工(氧焊及切割方向)50人,焊工50人。根据贫困户自愿的原则,确定培训工种和内容,分批分工种进行培训。

五、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9万元,为财政扶贫资金。

六、相关要求

县扶贫部门做好方案编制、资金及培训任务下达、培训机构监督检查、培训人员名单及资金系统录入、组织项目验收等工作;县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雨露计划”短期技能项目,要做好学员资格复核、政策法规宣传、项目资金拨付、验收及相关问题协调服务;县财政负责做好项目资金下达、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学员招收、宣传、审核、管理及其他与培训有关的协调服务工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