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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来源:    时间:2020年11月13日    

整改任

务概述

青海省《天然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应逐级签订2016- -2020年禁牧和草畜平衡责任书,切实做到草畜平衡。但青海省与市州、市州与下辖县(市、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均没有损明确理论载畜量要求,全省2719万羊单位的理论载畜量“空转”。

 

整改责

任单位

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

  全面落实《天然草原禁牧和草蓄平衡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逐级签订禁牧和草畜平衡责任书,明确理论载畜量。全面推行禁牧和草蓄平衡制度。稳步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工作,提升草原牛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功能。

 

 

 

 

 

 

 

整改措施

及成效

(一)、根据民和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我县采取了县政府与乡政府签订了草原生态修复与管理目标责任书,要求乡政府与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了各乡镇村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

(二)为了正确监测草原生态动态发生情况,2020年民和县林业和草原局加强了草原生态管护员的管理培训工作,签订了草原管护目标责任书和劳务协议书。

(三)制定了草原生态管护员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

(四)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及文件要求,为了加强我县草原资源管理和提升草原生态恢复能力,加强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草原禁牧和草蓄平衡监管工作做了认真部署,编制了草原生态监测和草原禁牧和草蓄平衡管理方案。

全县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为10.95万个羊单位;人工草地、秸秆补饲和其它饲料可承养家畜45.87万个羊单位,农作物秸秆利用率为35%,还有65%的农作物秸秆未利用;全县2020年上半年牲畜存栏45.32万个羊单位,与理论载畜量相比全县未超载,可潜载11.5万羊单位。

 

整改时间

 

20201月至20201112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冶兆忠

办公室电话:0972851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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