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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38项
整改任务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0年09月10日    

按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要求,根据《民和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我局已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第38项内容,民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民和工业园区综合废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整改任务。

 

 

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