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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第1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    时间:2020年08月12日    

按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要求,根据《民和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我局已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第11项内容(西沟乡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建成)的整改任务,现将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

         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812

 


反馈问题

西沟乡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建成

整改目标

防止生活垃圾随意倾倒

整改措施

设置小型生活垃圾焚烧炉

责任单位

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

马钦龙

联系电话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在西沟乡设置4台小型垃圾焚烧炉,处理西沟乡生活垃圾。

注:栏目内容多的可另行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