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要求,根据《民和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我局已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第11项内容(西沟乡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建成)的整改任务,现将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
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2日
反馈问题
西沟乡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建成
整改目标
防止生活垃圾随意倾倒
整改措施
设置小型生活垃圾焚烧炉
责任单位
责任人
马钦龙
联系电话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在西沟乡设置4台小型垃圾焚烧炉,处理西沟乡生活垃圾。
注:栏目内容多的可另行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