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现对“民和县西沟乡、马场垣乡垃圾处理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⑴建设项目名称
民和县西沟乡、马场垣乡垃圾处理炉项目
⑵建设地点
民和县西沟乡、马场垣乡
⑶建设项目概要
本项目总投资449.65万元,新建管理用房32.62㎡、处理设备(主要为焚烧炉)、钢丝网围栏、铁艺大门、场地硬化、供电线路等。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垣三路
联 系 人:李成明 邮编:810800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青海洁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凯旋酒店23层1236室
联 系 人:哈 工 电话:0971-8299797
邮箱:344975421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现场、邮寄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和途径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
邮寄地址: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子邮箱:qhhdmhjsj@163.com
六、有效日期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示起止时间:2020年5月14日-2020年5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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