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民和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民财监字〔2020〕132号)要求,现将县级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此次会计监督检查自2020年4月1日开始,至8月底前结束,9月份为处理问题和工作总结阶段。
(二)检查范围。此次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范围是:行政事业单位、地方国有或民营企业、代理记账机构。
二、检查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
三、2020年县级会计监督检查名单
1、行政事业单位自查(12家)
官亭镇人民政府、马营镇人民政府、隆治乡人民政府、李二堡镇人民政府、教育局、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团委、妇女联合会、统计局、城市管理局、诺木洪管委会。
2、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6家)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自查情况随机抽取6家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3、代理记账机构重点检查(2家)
民和辛荣会计代理有限公司、青海民兴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四、其他事项
此项执法检查工作,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972-8527680
邮 箱:996408319@qq.com
传 真:0972-8526575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