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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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尽最大努力切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城区范围内市民出行,切实做好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县城各小区要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市民无特殊情况(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购买必需生活物资、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等),不得外出上街。除公务车辆,用于接送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接驳接受体测人员的恒安公交公司免费公交车和捷安公司出租车,及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外,其余车辆不得通行。二、从2月6日起,每晚20时至次日7时对城区进行消毒作业。因消毒液有毒副作用,期间严禁市民在户外进行锻炼、休闲、购物等活动。三、各小区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要求居民合理安排出行采购时间,特别是要发动小区内党员干部、离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参与防控工作,带头管好自己、家人及其亲属,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劝导工作,做到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和劝阻、聚众闹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四、全县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教育管理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严禁在管控时段外出上街。凡在管控时段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导,无故外出上街的公职人员(含在职、离岗、退休等人员),一经发现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五、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的关键期,全县市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一切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暂时出行管控规定是为全县市民生命与健康负责,请全县市民理解支持,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众志成城、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六、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各乡镇可根据本通告,结合实际作出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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