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民和县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来源:    时间:2017年09月14日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能,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东财监字2017322号)要求,我局从4月下旬至8月底对全县20个行政事业单位和1个代理记账公司2016年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21)

财政部门自行检查单位(15个):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就业服务局、市场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林业局、教育局、残疾人联合会、农牧局、科学技术协会、县第二人民医院、川口镇、马营镇、古鄯镇、杏儿乡和青海鼎发会计代理记账公司

委托第三方机构(青海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单位(6个):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商业联合会、房产管理局、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巴州镇和峡门镇。

二、检查内容

2016年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内控建设及执行、三公经费、存量资金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代理记账公司还重点检查了设立条件和代理记账业务质量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能够遵循会计制度及相关财务制度,并建立了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按预算要求进行了支出,预算执行率及财务运行情况基本良好。但个别单位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项目资金结转较大;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漏记固定资产;乡镇存在大额提现;部分单位账表不符;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代理记账公司会计核算方面尚需规范,公司制定的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较低。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要求,代理记账业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落实被检查单位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分别召开了由被检查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财务人员参加的面对面反馈会。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逐条梳理逐条反馈,及时沟通,被检查单位认真听取、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管理上的漏洞,按照问题的性质进行了整改和改进。大额提现等问题已引起各单位高度重视,现积极联系开户银行,主动办理网银等,对到人到户资金,开始进行银行结算,杜绝了大额提现等现象再次发生。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7年9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