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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迎奥运”广场
文体活动的安排意见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办发(2008)23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08年11月12日 发布日期: 2008年11月12日

关于开展2008年“迎奥运”广场

文体活动的安排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迎接2008年奥运会和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丰富广大干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营造参与健身、关注奥运的良好氛围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08年4月至10月开展“迎奥运”广场文体活动现将文体活动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广场文体活动内容

  (一)四月三十日(星期三)上午

 “迎奥运,庆五一”锅庄舞表演 

 承办单位:教育局    地点:文化广场 

  (二)五月十二日(星期一)上午

 “迎奥运,庆护士节”广场文艺演出 

 承办单位:卫生局    地点:文化广场 

 (三)六月一日(星期日)上午 

 “迎奥运,庆六一”广场文艺演出 

 承办单位:川口小学   地点:文化广场 

 (四)六月十六日(星期一)全天

 “建行、消防杯”体育综合比赛 

 承办单位:建行、消防队、社会发展局

地点:体育场 

 (五)七月一日(星期二)上午

 “迎奥运,庆“七一””机关单位歌咏比赛

 承办单位:县委组织部、社会发展局 地点:文化广场

 (六)七月十五日(星期二)晚上

 “迎奥运”广场文艺演出  

 承办单位:川口镇    地点:文化广场 

 (七)八月一日(星期日)晚上

 “迎奥运”广场文艺演出 

 承办单位:工商局  地点:文化广场

 (八)八月十五日(星期五)晚上

 “迎奥运”广场文艺演出 

 承办单位: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牵头)

 地点:文化广场

 (九)九月一日(星期一)上午

 职工篮球比赛 

 承办单位:县就业局(宏达驾校县社会发展局(业余体校) 

 地点:体育场 

 (十)九月十五日(星期一)晚上

 国税、地税广场文艺演出 

 承办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牵头 

 地点:文化广场

 (十一)九月三十日(星期二)晚上

 “庆国庆”广场文艺演出 

 承办单位:农业局   地点:文化广场

 、具体要求

(一)各乡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各自实际,在5月至10月期间,举办每月不少于1次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二)县文工团在5月至10月期间赴各乡镇进行巡回演出要求到各乡镇至少演出一场

(三)县社会发展局负责县城地区广场文体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协作,积极为文艺演出单位提供音响、灯光等舞台设备。

(四)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早安排专人负责,自行布置舞台,确保准时组织参加文体活动文艺节目内容要结合行业特点,重点突出迎奥运和改革开放30周年成果,展示本行业干部职工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五)县委宣传部和社会发展局负责做好活动期间的新闻报工作

(六)白天演出时间为上午10点12点,晚上7点9点。

  

 

            二00八年四月

 

 

 

 

抄送:县人大办,政协办,武装部,法院,检察院,省、地

   驻县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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