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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上报民和县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组建
方案的报告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08〕147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防;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08年11月12日 发布日期: 2008年11月12日

民和县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组建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震灾害对社会的危害性日益突出,给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为弥补专业救援力量的不足,有必要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建立起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推动我县防震减灾工作的进一步向前发展。

一、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定义和目的

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是指在一个社区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迅速开展应急救援活动,有效减轻人员伤亡并采取措施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防止地震灾害扩散,迅速恢复社会秩序,对震后生活在社区的无家可归的灾民实施力所能及救助的志愿者队伍。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救援的时效性和志愿性。

建立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目的就是要在地震发生后,通过社区志愿者队伍的救援,在“第一时间”内,对社区受灾群众进行迅速、快捷、有效的救助,恢复社区生产和生活,维护社区稳定与安全。在各社区建立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救,救之有效”的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是防御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志愿者牺牲小我,成就大我,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理念对推进社会公共安全秩序的建立,倡导文明、推动社会进步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

二、建立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原则

(一)依法建设的原则

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必须符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并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督和指导。

(二)群众志愿的原则

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参与者必须拥有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理念,志愿者应当是自愿参加并不计得失。

(三)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原则

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必须侧重对地震灾害的救援,但对其他各种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也是建设的一个方向,触角应当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志愿者的培训也应当是多层次、多角度、多功能的。主要立足于震时的救援,但在不发生地震的平时,要注意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多方面充分发挥建设性作用,以及做好科普宣传、专业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

(四)政府指导和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是民间群众组织,但在发展过程中,政府发挥引导作用,进行宏观的指导和推动,并给予具体帮助和支持。其日常管理和建设主要靠其内部建立的各种制度自我规范。

(五)低成本、高效能的原则

在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组建中,要充分认识到其群众性和志愿性,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杜绝铺张浪费和搞花架子,充分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把根本着眼点放在实际救援效果上。

 三、基本任务和工作内容

(一)基本任务

1、社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依托社区,平时开展应急抢险基本技能的教育和培训,使志愿者具备一定的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和技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地震发生后及时开展救援工作,完成人员救助、医疗救护、治安保卫、人员紧急避震疏散、次生灾害源的控制、灾情速报、平息地震谣传等工作,作为专业救援力量的有效补充,发挥救得及时、救得得力的作用。

2、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以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广泛服务为基本要求,努力开拓地震应急救援以外的应对其他突发灾害事件的领域,需要时还可承担社区的安全保卫、卫生防疫、消防等爱心互助活动,为社区的经济发展、安全稳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3、为推进社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应通过定期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多内容的社区互动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法律法规,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普知识等,为建设文明、和谐、安全美好的社区服务。

(二)工作内容

1、建立组织机构,指挥、协调队伍的启动运作。

2、建立志愿者队伍。通过志愿者在单位和社区自愿报名,团县委审批备案并进行注册、发证等程序选拔合格条件的热心者参加,建立一支数量适当的队伍。县上建立大队,社区建立服务队。

3、制定志愿者队伍工作预案。以社区地震应急预案为指导,建立志愿者队伍的工作预案。

4、配备必要的设备器材和储存应急物资。设备器材部分可以通过赞助、购买置办。部分可以按照“平震结合”的原则,将企事业有关单位的有关设备器材和物资列入计划,作为震时调用。

5、开展志愿者技能培训。传授防震减灾和应急救援基本知识,进行技能和体能的综合训练,必要时开展演练活动。

四、组织体系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的协调领导,县上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瓦世德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冶克明、县社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马成文、县地震站站长马延魁为副组长,团县委、县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城环局、社会发展局、卫生局、水务局、交通局、电信局、电力局为成员单位的民和县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二)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由县社区管委会负责组建,县民政局负责配合社区做好组建和培训工作,县地震站负责地震业务培训指导和运行监督管理,团县委负责志愿者的报名动员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确保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顺利进行。

(三)县上成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大队,大队长由县社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兼任。社区地震应急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组建志愿者队队长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下设办公室和抢险消防小组、治安联防小组、通讯联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灾情速报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前兆异常观测小组、科普宣传小组、水电保障小组、次生灾害源控制小组等多个小组。小组划分应注重专业性、资源整合性,实现运转灵活、救援及时且成本低等特点。

(四)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招募的志愿者必须是本社区内基于无私奉献的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纪律性,自觉从事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不计报酬、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身体和心理健康,并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填写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报名表(附表1),经审批合格后发给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队员证(附表2),同时报县地震站备案。

五、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队员和章程

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作为一个集体就必须有一个行之有效的章程来约束和规范组成员的行为。章程一般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志愿者队伍的名称、地址及负责人

(二)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区域

(三)队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组织管理制度,领导机构及负责人的设置和产生程序

  (五)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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