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民和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实施方案(2024—2026年)》安排,第一期需在2025年7月底以前搬迁安置956户群众,依据各乡镇上报的搬迁任务计划,现将全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024—2026年第一期计划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全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024年—2026年第一期计划
搬迁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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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任务(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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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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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任务(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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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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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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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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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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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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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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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庄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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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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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堡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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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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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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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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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导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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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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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二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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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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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沟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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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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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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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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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沟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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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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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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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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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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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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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桃庄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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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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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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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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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治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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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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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川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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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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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儿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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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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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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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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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场垣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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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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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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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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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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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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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乡镇按照搬迁方案工作步骤,结合我县搬迁安置方式实际,因地制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合理有效选定搬迁安置方式。同时,尽快协助分散安置的群众重新选址、购置宅基地,组织群众及早做好开工准备。根据集中安置户数,严格按照户均0.6亩占地面积,完成安置点选址、地形图测量、地勘、地灾评估、土地登记丈量、征地、规划布局设计、场地平整以及施工单位的委托或招标等前期各项工作,县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指导和配合工作,确保2025年2月底前完成所有前期准备工作,3月初按期开工建设。同步规划设计集中安置点通水、通电、通路、排水、垃圾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并积极对接县农科、水利、交通、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供电公司等行业部门,争取项目资金,予以立项实施,确保5月底前农房建设完成、6月底前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成,7月底前实现群众搬迁入住。
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