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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和县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4-00145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24﹞63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24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4日

县政府有关部门

民和县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

 

 

 

 

 


 

民和县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论述,根据《海东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海东市人民政府第17号令)、《关于印发民和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政办202343号要求,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系统,培育全社会垃圾分类行为文明风尚,创建优良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试点范围

平兴锦苑、平兴嘉苑西区、中景豪城、海鸿国际嘉和鸿府个小区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并积累经验,为下一步在县城区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奠定基础。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长:付彦龙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隆学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石成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学斌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公安局副局长

 员:星振华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克云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应鹏  平兴嘉苑西、平兴锦苑物业经理

郎国英  嘉和鸿府、海鸿国际小区物业经理

葛益春  中景豪城小区物业经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马学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协调、组织、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四、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加强对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协调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配套政策、分类标准、规范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对试点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试点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全力推动源头分类。

试点小区:负责本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组织、动员、宣传工作,负责垃圾桶、防雨亭的选址、建设、摆放和日常运行的管理,及时维护更换生活垃圾投放设施,保障其正常使用建立本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工作,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五、工作任务

(一)统一垃圾分类标准

小区日常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垃圾(对应专用标志颜色为蓝色、红色、绿色、黑色)进行分类投放。

1.可回收物指废弃的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包装物等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物质;

2.厨余垃圾指废弃的剩菜、剩饭、瓜果皮核、腐肉、骨头、蛋壳、畜禽内脏等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3.有害垃圾指废弃的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温度计血压计药品、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杀虫剂、消毒剂、胶片、相纸以及农药包装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4.垃圾指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生活垃圾。

(二)强化劝导监督,加强收集监管

1.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

2.建立小区督导员制度,负责垃圾分类日常指导、监督,小区物业配备1名以上劝导人员,引导居民按要求投放,如有分类错误的应加以劝导,重新分拣,不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准确率

3.加大奖惩力度,对垃圾分类优秀家庭或个人进行表彰,给予一定奖励,对不按标准分类投放并拒不听从劝阻的家庭和个人,按照《海东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罚

(三)强化宣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立宣传栏,栏内设置小区垃圾分类信息公示栏、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分布图、垃圾分类宣传四分类知识等

2.制作垃圾分类四分类知识展板,在小区路灯、楼道等醒目位置设置宣传展板,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3.采取居民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大力开展垃圾分类趣味活动,营造人人动手、户户参与、家家践行的良好氛围。

(四)小区设施标准及设置

1.原则上试点小区每个单元楼前设置垃圾投放点,配备“四分类”垃圾桶,并在投放点设置防雨亭,使投放点拥有更通透更清洁、更美观的投放环境,同时在防雨亭张贴投放指示牌、垃圾分类宣传、投放标语

2.生活垃圾桶的颜色、标识及文字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和标识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产品技术标准等相关规定。

六、工作要求

(一)提升落实效率各试点小区物业公司要认真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试点任务开展工作,配备“四分类”垃圾桶等设施,及时对照垃圾分类标准查找问题,迅速整改,加快落实,确保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试点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小区业主群、小区宣传栏、电梯电子屏等各类宣传渠道全面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

(三)做好志愿服务。鼓励小区热心居民、党员、退休老干部、青年志愿者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提升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认同度和参与度

 

附件:1.垃圾分类防雨亭及垃圾桶示例图片

2.垃圾分类庭院灯宣传牌示例图片

3.垃圾分类单位楼道宣传牌示例图片


附件1

 

垃圾分类防雨亭及垃圾桶示例图片

垃圾桶规格:240L,

防雨亭根据小区楼宇风格,自行设计制作


附件2

 

垃圾分类庭院灯宣传牌示例图片

规格:庭院灯宣传牌大小、样式根据小区风格自行制作。

材质:使用pvc、雕塑等材料,不得使用喷绘

附件3

 

垃圾分类单位楼道宣传牌示例图片

规格:单元楼道宣传牌大小、样式根据小区风格自行制作。

材质:使用pvc、光面亚克力等材料,不得使用喷绘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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