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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民和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093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23﹞80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2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决定建立民和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各部门协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加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

二、领导小组

 长:王三山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文娟   县民政局局长


    马孝龙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员:张守忠   县民政局副局长

    毛志芳   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马海英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晓宁   县财政局副局长

    董小青   县社会保险服务局副局长

    铁英鹏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马永莉   县审计局副局长

    辛元彬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办主任    

     李元神   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务大厅主任    

各乡镇负责残联工作的同志

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张守忠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工作

三、职责分工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补贴资格认定、组织发放等工作。审核审定县残联审核合格提交的材料,资格审定合格后,自残疾人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与各成员单位建立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开展数据对比,加强数据分析研判,保证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

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全县残疾人残疾证发放、残疾证动态管理和残疾人口数据库维护工作,及时更新推送残疾人证信息;每月审核乡镇上报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材料,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县民政局,并提供全县最新残疾人名单。

县公安局:负责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工作,确保发放对象精准度。

县财政局:负责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同时对发放的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进行监管。

县社会保险服务局:负责每月反馈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人员名单。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将每月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信息录入医保系统,以便进行医疗报销。

县审计局: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审计工作,查处违规违纪、挤占挪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等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的申请受理工作,每月对新申请人员按要求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公示,初审合格后报送至县残联,在系统中录入补贴发放信息,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同时通过入户、电话等方式进行排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上报至县残联,以防违规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主动发现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并提供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保证政策顺利实施到位。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民政、残联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的汇报,积极研究政策落实情况。

(二)确保基层宣传到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通过多种手段大力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对享受对象、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报流程进行广泛宣传,制作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单,让广大残疾人感受到政府的关爱。

(三)确保资金发放到位。县财政局及时安排,将补贴资金按月发放至补贴对象账户,做到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同时,将所有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名单全部录入医保系统,每月逐人对补贴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及时掌握残疾人身份变动、死亡减员、残疾证状态、残疾等级变动等情况,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则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12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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