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就《民和县2021年稳岗就业补助项目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民和县2021年稳岗就业补助项目资金
实施方案
2021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开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外出务工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力推动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质量推进。
二、目标任务
以全县22个乡镇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为主要对象,以政策扶持、强化服务为重点,通过发放稳岗就业补助资金,鼓励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帮助脱贫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实现稳岗就业和增收,确保如期完成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各项目标任务。
三、补助项目
利用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稳岗就业补助资金100万元,一是对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的返乡在乡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岗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每月100元给予生产奖补或劳务补助,人均补助标准不高于1000元。二是对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的跨省稳岗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每人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不高于1000元。
四、发放形式
由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劳务合同、3个月工资发放证明材料(微信支付记录、工资流水等),到户籍所在乡(镇)政府填报《民和县2021年稳岗就业补助项目生产奖补、劳务补助、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表》,先到先报、报完为止。《申请表》经村委会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乡村振兴局、就业服务局,乡镇留存一份。跨省外出务工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车票凭证。返乡在乡务工脱贫劳动力以企业出具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材料(微信支付记录,工资流水等)为准。各乡镇要严格把关审核,确保上报资料真实准确,对符合条件的于12月15日前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乡镇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排专人建立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岗就业补助发放台账,并按照规定核报发放。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岗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将稳岗就业补助发放任务细化到人、落实到人。
(三)精准掌握意愿。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精准掌握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意愿,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招聘和社会中介组织,动员和组织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外出务工和参加培训。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稳岗就业补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附件:民和县2021年稳岗就业补助项目生产奖补、劳
务补助、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表
民和县2021年稳岗就业补助项目生产奖补、劳务补助、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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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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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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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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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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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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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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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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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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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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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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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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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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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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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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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
政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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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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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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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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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就业服务局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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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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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请表一式三份,各乡镇、乡村振兴局和就业服务局各留存一份。
抄送:县委有关部门,人大办,政协办,省市驻县相关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