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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民和县2021年“雨露计划”
助学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1-00008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21﹞10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09日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0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民和县2021年“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109

 


民和县2021年“雨露计划”助学补助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根据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工作的通知》(青乡振局2021〕37号)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度“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和中高等职校生助学补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21年8月26日至10月31日为申报、审核期,系统开放期间可随报随审,审核期结束后开展集中公示公告,11月1日至11月21日为公示期,补助资金于12月10日前发放到位。

二、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对象为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有子女接受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或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不含成人类继续教育学院、网络学院及通过成人考试入学的学生和2021年毕业生)的脱贫家庭和存在因学致贫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家庭。

三、补助条件

补助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脱贫家庭(含存在因学致贫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家庭及存在因学致贫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在校生)的家庭,同样享受补助政策。存在户主和子女均不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或监测帮扶对象被标注“风险消除”情况的均不能享受补助政策。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学历教育。

1.根据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就读中高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信息,进行学籍资格和在校状态审核认定。对于系统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的情况以实际学籍证明或在校证明为补助依据。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

2.本专科在校生学籍审核以学信网下载的学籍证明为依据2020年已申领过补助的学生可不再重复上传学籍证明,但需上传在校证明。2021年新生(含预科生)无学信网学籍证明的,以在校证明为依据。

3.以下4种情况符合补助申报要求:一是在校学习的顶岗实习阶段;二是在校学习期间升学阶段(中职升高职,高职、大专升本科,不含本科升研究生);三是休学、服兵役后返校继续学习阶段(休学、服兵役期间不予补助);四是高职院校3+2阶段的学生补助金额以当年所处学历阶段补助标准为准。

四、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仍延续“十三五”时期补助标准,具体如下:

(一)原深度贫困地区。本科生、专科生和高职生,每生补助10000元中职生和预科生,每生补助5000元。

(二)原非深度贫困地区。中职生每生补助3000元;预科生每生补助4000元;高职、专科生每生补助5000元;本科生每生补助6000元。

五、申报审核

(一)申报方式。通过雨露百事通”微信公众号或“雨露信易通”微信小程序进行补助申报。对网络申报存在困难的家庭,县级乡村振兴部门、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在征得户主或学生同意后,及时提供帮助和服务。

(二)公示公告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学生姓名、家庭住址、学校名称、学历、入学时间、年级、补助金额、监督电话。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至雨露百事通信息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查实核准后取消补助资格。

(三)应补尽补全覆盖。设立漏报学生随报随审通道,补报时间截至11月25日,做到对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家庭(含存在因学致贫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应补尽补全覆盖。逾期仍未申报的学生次年不予安排补报。

六、数据录入

助学补助项目由县乡村振兴局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教育扶贫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模块中,并在受助对象的帮扶措施中进行同步更新。

七、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一)资金拨付根据《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省政府相关要求,分渠道支出补助资金,中、高职学生补助资金从下达到县的中央衔接资金中支出;本专科学生(含预科)补助资金从下达到县的省级衔接资金(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支出。不足部分由县级先行垫付,次年予以安排。

(二)资金发放。补助资金必须全部发放至脱贫家庭(含存在因学致贫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户主“一卡通”账户,严禁发放到其他账户。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申报准备工作。要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采取进村入户、深入校园等多种形式开展“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政策宣传,并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确保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普遍知晓补助申报方式和程序。

(二)加强部门联动,开展摸底调查。县教育局要与县乡村振兴局主动沟通,加强信息对接,充分利用两个部门的数据资源,结合对脱贫家庭数据动态管理工作,对脱贫家庭子女在校教育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提高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应补尽补”的目标。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把审核关。县教育局和县乡村振兴局要严格把控审核程序和条件,教育局负责核实学生在校情况,确保在校情况真实。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贫困资格审核,做到补助对象精准。加强“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不得擅自扩大补助范围调整补助标准。

 

联系人:刘鸿福  县乡村振兴局  电话:8522034

李元海  县教育局    电话:8516818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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