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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1-00006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21﹞51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民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民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要求,根据《青海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青交〔2021〕17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2021〕44号)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坚持政府主导,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发挥好乡、村主力作用;坚持协同发力,充分发挥积极性,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县农村公路管理特点和需求差异,深入研究、精准施策;坚持依法治路,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营造“畅、安、舒、美”的出行环境;坚持共享共治,切实发挥好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让人民群众成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坚持有序推进,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面的关系,稳步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2021底前基本建立覆盖全县、乡(镇)、村的路长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

2022年底,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2025年,农村公路通达深度、通行能力、路况水平、安全水平、管养水平、运输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人民群众对农村公路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组织体系

(一)全县路长制组成机构: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级路长由县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同志担任(镇)级路长(镇)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路长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二)设立县级路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交通运输局长兼任成员由县委组织、宣传编办,县发展改革、财政、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文体旅游、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扶贫开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林业和草原局、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县级设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由县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人员兼任

)乡级机构:各乡镇设立乡级路长,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担任(一条乡、村道途径多个乡镇的,各乡镇按所辖路段分别设立路长);设立乡级路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镇政府,办公室主任由乡级路长兼任,副主任由乡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乡镇设立监管员,由乡级路长办公室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里程数量、任务轻重、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委任若干名农村公路监管员

)村级机构:各行政村设立村级路长,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村设护路员,由养护单位或乡级路长办公室根据养护工作实际情况,聘用若干名农村公路护路员,并积极吸收沿线农村就业困难群众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四、工作职责

实行总路长负责制,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制。

(一)各级路长职责

1.总路长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负总责。负责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组织研究制定农村公路重大政策;组织建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资金保障机制;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工作的重大问题,并督促落实。

2.县级路长协助总路长负责农村公路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具体负责县道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工作。

3.乡、村级路长负责辖区内乡、村道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级路长做好辖区内县道的相关工作。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

1.县级路长办公室职责:县级路长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总路长和县级路长的工作部署,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制定“路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明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的管理范围和责任清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监督、指导、考核乡级路长和有关部门的履职情况;开发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公益性岗位,制定路产路权保护队伍选聘、管理、考评等规章制度,负责组织评聘审批、教育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征迁、作业用地、料场划拨等工作;及时向总路长和县级路长汇报“路长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按处置要求抓好督促落实。

2.乡镇级路长办公室职责:乡级路长办公室负责落实县级路长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协助上级路长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负责监管员和护路员的聘用和管理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年度考核;负责监督指导村级路长的履职情况。

3.村级路长办公室职责:村级路长办公室负责落实县、乡级路长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组织护路员和沿线农村就业困难群众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

(三)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职责

1.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及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和执行;开展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及时制止并查处破坏、损坏、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超限超载及建筑控制区违章建筑等路产路权行为。

2.监管员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路况巡查,对公路病害、路面保洁排水设施疏通、路域环境、安全隐患、水毁、灾毁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排查,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逐级上报,按管理权限迅速安排处置;参与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养护单位考核及养护工程管理;及时制止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开展执法工作。

3.护路员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时清除路面垃圾和排水设施杂物,整修路肩、边坡,实施公路两侧绿化;对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及时制止,并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报告予以查处。

(四)县直有关部门职责

1.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督查和考核内容,加强督查考核,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2.县交通运输局:落实“路长制”相关职责,做好农村公路的“建、管、养、运”,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工程指导工作,做好县级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实施养护工程工作;加强全县农村公路的执法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道路安全巡查以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和应急管理处置工作,会同县相关部门开展公路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推动路长制全面实施;加强对县乡公路路面巡查和路产路权保护,及时防治、制止和查处损坏、破坏、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行为,负责路面巡查和站点布控;加强对货运车辆以及道路运输企业、维修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加大从业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县发展和改革局:指导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和运输场站建设等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4.县财政局: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所需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并监督管理“路长制”专项资金的使用。

5.县公安局:积极主动配合道路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执法执勤活动,严厉打击盗窃、损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备,以及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公路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打击。指导基层派出所为“路长制”工作保驾护航,协助乡、村两级路长做好农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和道路安全巡查。

6.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查处利用公路边沟、涵洞排污的行为,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依法审批,优化项目审批流程。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环评,监督交通运输工作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水源地保护区红线划定和公路建养项目的审批。

7.县自然资源局:协调办理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占用耕地、林地、草地许可手续红线管控,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维修工程临时用地及划定采砂区域,加大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以及公路沿线采石场非法取土、采石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负责组织、协调对地质灾害、矿山采空区等地质原因对农村公路造成的损坏进行应急处置和查证核实。

8.县文体旅游局:统一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9.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引导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道路提升行动,负责农村公路拆违治乱和风貌管控成果有效巩固。指导田间道路建设,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协调田间道路与农村公路交叉道口的建设与管理。

1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公路沿线集镇、村庄规划范围内的建房审批和管理。加强城乡规划同公路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协助做好公路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联合相关单位集中整治公路控制区内违章建筑、占路为市等违法行为和治理城乡道路的抛、洒、滴、漏等污染公路环境的违法行为。

11.县水利局:加强河道采砂企业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维修工程划定采砂区域。配合解决河道、水源地保护、小流域治理与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相协调事宜。

12.县林业和草原局:协调办理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占用林地许可手续,按照公路美化绿化要求做好公路绿化工作。协助做好公路两侧林地、行道树管理,指导公路行道树栽植与管理,影响道路通行的树木修剪。

13.县应急管理局:充分发挥领导指挥、分工协作、联动抢险、灾后重建、矿山采空区、公路地质灾害和防汛等方面“四个机制”在灾毁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抢险设备投入,提升灾毁抢通能力。负责组织协调对地质灾害、矿山采空区等地质原因对农村公路造成的损坏进行应急处置和查证核实。指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客运车辆运营线路运营条件审查。

五、主要任务

通过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明显效果。

(一)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科学合理规划农村公路,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使农村公路建设与优化城镇布局、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推动农村公路与文化、旅游、产业等融合发展,提升农村公路附属价值,到2025年,有需求乡镇实现乡乡都有产业路或旅游路。推动县乡公路提档升级,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安全生命防护设施,改造危桥,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加大农村公路“油返砂”和“畅返不畅”整治力度,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两通”成果,有序推进自然村硬化路建设。加大通客车不达标路段的建设改造力度,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公路加宽改造。实现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逐年提升,危桥总数逐年下降,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到2022年,实现乡乡都有美丽农村路。到2025年,全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例平均达到85%以上。

(二)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完善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建立农村公路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大力推广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健全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加强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吸收人民群众力量参与路产保护。落实农村公路执法主体责任,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强化执法工作的协调配合。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农村公路及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坚持路域环境治理与村容村貌同步实施,持续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到2022年,全县农村公路法规体系基本健全,形成“有人养路、有钱养路、有人管路”的工作格局,建立“县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三)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探索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落实《青海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养护工程与日常养护资金,加强日常巡查和农村公路病害防治,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路况评定,推进预防性养护,科学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建立养护质量与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保通应急机制,因自然灾害出现公路中断或严重损坏等紧急情况时,及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抢通和修复。到2022年,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支出纳入政府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5%2025年,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80%以上,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耐久性、抗灾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的总体思路,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客货运输服务水平。坚持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客运安全服务能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运营补助机制,保障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并持续运营,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普遍服务。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等业务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农村客运班线、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客运组织模式及客运班线代运邮等物流组织模式,实现农村客货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收益”。到2022年,通过邮政、快递渠道基本实现建制村电商配送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经费保障。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按实际里程和需要拨付。保障县级路长办公室、乡镇路长办公室和乡村道护路员队伍的正常运行经费。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级路长办公室要建立“路长制”工作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四好农村路”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路长制”工作督办制度,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建立“路长制”工作信息公开通报制度,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制定“路长制”考核办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提出批评教育,对失职失责的进行严肃问责。细化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工作职责,加强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强化培训宣传。各级路长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2次对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的培训,并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标语、宣传板、村务公告栏等,加大农村公路“路长制”相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制度,扩大知情权、监督权。大力宣传“路长制”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媒体公告“总路长、县级路长、乡级路长、村级路长”名单,完善“路长制”机构人员(附件1),在县道、乡道、村道起点路线前进方向右侧直线路段的显著位置竖立路长公示牌(见附件2),明确路线名称、路线规模、相关工作人员姓名、工作职责、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督查考核。2021年开始,县政府将路长制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附件:1.“路长制”机构人员登记表

2.路长公示牌设置标准

 

 

 

 

 

 

 

 

 

 

 

 

 

 

 

 

 

 

 

 

 

 

 

 

 

 

 

 

 

 

 

 

 

 

 

 

 

附件1

 

XX县县级路长制机构人员登记表

 

序号

乡级路长成员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1

总路长

 

 

 

 

2

县级路长

 

 

 

 

3

县路长办公室主任

 

 

 

 

4

县路长办公室副主任

 

 

 

 

5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

 

 

 

 

6

其他成员

 

 

 

 

 

 

XX乡乡级路长制机构人员登记表

 

序号

乡级路长成员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1

乡级路长

 

 

 

 

2

乡路长办公室主任

 

 

 

 

3

乡路长办公室副主任

 

 

 

 

4

监管员

 

 

 

 

5

其他成员

 

 

 

 

 

 

XX村村级路长制机构人员登记表

 

序号

村级路长成员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1

村级路长

 

 

 

 

2

护路员

 

 

 

 

3

其他成员

 

 

 

 

 

 

 

 

 

 

 

附件2

 

路长公示牌设置标准

 

路长公示牌分县道路长公示牌和乡(村)道路长公示牌。各乡镇可结合地域文化特色按以下公示内容和安装方式自行参考设计。

一、公示牌内容及样式

县道路长公示牌尺寸宽150厘米,高100厘米(村)道路长公示牌尺寸宽120厘米,高80厘米公示牌面板统一采用铝合金板,蓝底白字,字体统一采用宋体加粗。示例如下:

县道路长公示牌

 

路线编码: XXX     路线名称:XXX      总里程: XX公里

总路长:XXX      县级路长:XXX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 XXY

养护单位: XXX     养护责任人: XXX     联系电话: XXX

总路长职责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负总责。负责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组织研究制定农村公路重大政策组织建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资金保障机制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工作的重大问题,并督促落实

县级路长职责县级路长协助总路长负责农村公路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具体负责道的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职责负资辖区内农村公路及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和执行;开展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及时制止并查处破坏、损坏、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超限超载及建筑控制区违章建筑等路产路权行为。

监管员职责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路况巡查,对公路病害、路面保洁、排水设施疏通、路域环境、安全隐患、水毁、灾毁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排查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逐级上报按管理权限迅速安排处置参与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养护单位考核及养护工程管理;及时制止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开展执法工作。

护路员职责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时清除路面垃圾和排水设施杂物、整修路肩、边坡实施公路两侧绿化对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及时制止,并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报告予以查处

监督电话: XXXX--XXXXXXX   路长办公室电话: XXXX- XXXXXXX

 

乡(村)道路长公示牌

 

路线编码: XXX         路线名称:XXX     总里程: XX公里

乡(村)级路长:XXX      监管员:XXX      护路: XXY

护单位: XXX         联系电话: XXX

(村)级路长职责负责辖区内乡、村道建设、管理、养护、远营及路城环境整治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级路长做好辖区内县道的相关工作。

监管员职责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路况巡查,对公路病害、路面保洁、排水设施疏通、路域环境、安全隐患、水毁、毁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排查,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逐级上报,按管理仅限迅速安排处置;参与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养护单位考核及养护程管理及时制止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开展执法工作。

护路员职责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时清除路面坟圾和排水设施杂物,整修路们、边坡实施公路两侧绿化对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及时制止,并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报告予以查处。

监督电话: XXXX- XXXXXXX  级路长办公室电话: XXXX--XXXXXXX

 

 

二、公示牌安装方式

公示牌设置在路线起点前进方向右侧直线路段的显著位置面板平行干路线前进方向,不侵占路面宽度。县道公示牌采用双柱式支撑,乡(村)道公示牌采用单柱式支撑、立柱、横梁等采用钢管或槽钢等制作,基础为混凝土,构件需防腐处理

三、有关要求

1.公示牌上的信息要准确完整,人员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向相应路长办公室备案,并更新公示牌信息。

2.可以改造利用现有养护公示牌,路长公示牌设立完成后现有养护公示牌不再保留。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省、市驻县相关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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