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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5·22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1-00002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21﹞4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22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2日

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5月22日2时04分,我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发生7.4级地震,我县震感明显。全省已紧急启动重大地震灾害Ⅱ级应急响应,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省市地震应急视频调度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余震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保证震后灾害应急防御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5·22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成员及工作职责

指 挥:马维忠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石建军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杨元庆 县政府副县长 

杨明科 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员:隆学成 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李元林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王承树  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局

局长

蔡万和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马光祖 县地震局局长

张连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文娟 县民政局局长

李全义 县教育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启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焦兴龙 县交通运输局长

付彦龙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局长

李长英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马万福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马成文 县商务局局长

朵忠福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余成邦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晓岗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冶立岩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学斌 公安局副局长、城市管理综合执

法局局长

韩文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吉仁 县供销联社主任

李瑞林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县武警中队队长

  青海省乐都公路段段长

羋书亮 县供电公司经理

马维国 中国电信民和公司经理

祝显军  中国移动民和公司经理

武海波  中国联通民和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职责:在县政府领导和授权下,对抗震救灾工作实行集中、统一指挥;组建地震现场救灾指挥部,统一部署或参与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视灾情建议政府或经政府授权,制定灾区紧急管理办法和非常措施;代县政府草拟并及时向省、市政府呈报震情、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安排、调用、审批进入灾区的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员;组织接待县内及兄弟县(区)的慰问团或救援组织,接待和分配救援资金和物资。

二、下设工作组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震情监测预报及灾害评估、通信保障抢险救灾、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应急抢险、物资供应保障、治安保卫、宣传报道财政十个工作组。

(一)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县地震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职责:承办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具体工作;督促检查指挥部各项决议、决定、指示的贯彻落实;汇总统计各乡镇、部门和单位上报的灾情信息,按规定时间、程序上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承办总指挥和副总指挥交办的各项事务。

(二)震情监测预报及灾害评估组

成员: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民政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收集分析地震宏观、微观异常,提出震情趋势会商预报意见;确定地震三要素,监视余震活动。编发震情通报,开展调查,及时了解和上报地震灾情;会同上级地震部门判定地震类型,地震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协同省、市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三)通信保障组

成员: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职责:保障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部门之间的通信联络;保障指挥部办公室与各应急工作小组和指挥部成员之间的通信联络;保障县委、县政府与上级的通信联络;保障县地震站与上级地震部门及有关地震台网的通信联络;及时组织抢修被破坏的通信设备和线路,尽快恢复通信畅通。

(四)抢险救灾组

成员:县人民武装部、驻地部队。

职责: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进入震灾区,抢救被埋压人员;抢救国家重点财务、文物;配合有关部门抢修道路、桥涵,运送救灾物资、药品、疏散灾民;帮助灾区恢复生产、生活。

(五)医疗卫生组

成员:县卫生健康局。

职责:组织医疗、防疫、急救队伍奔赴震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立临时治疗点,抢救医治伤病人员;负责伤病人员的转送和安排;及时检查、检测灾区食用水源、食品;防止和控制疫情;负责筹调救护车、应急药品、应急血浆、医疗器械等。

(六)交通运输组

成员: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职责:紧急调运车辆,保障指挥部的应急用车;及时组织抢修被破坏的公路、桥梁,保障交通畅通;并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配合有关部门运送救灾人员、伤员、救灾物资等。

(七)应急抢险组

成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电力局等。

职责:负责全县辖区内供水、供电、供气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保证群众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严密监视水库险情和设施安全、扎实开展建筑物受损情况隐患排查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防范,尤其是要严密排查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层建筑等质量安全,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八)物资供应保障组

成员:县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

职责:负责各种救灾物资及应急急需用品的调用、保管、分配和供应;发放应急救灾物资;做好国家和地方支援物资的接收、转用和救灾物资的分配。

(九)治安保卫组

成员:县公安局。

职责:加强辖区的治安管理和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监视、检查、督促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资的管理;预防和防止火灾的发生和蔓延、抢救受灾人员和物资。

(十)宣传报道组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

职责:根据震情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应急宣传,负责抗震救灾报道和平息地震谣传;按规定统一口径,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十一)财政工作组

成员:县财政局。

职责:负责筹集和统一管理抗震救灾经费;保障指挥部和各应急工作组救灾工作费用;承办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的有关事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22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省市驻县各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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