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5月22日2时04分,我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发生7.4级地震,我县震感明显。全省已紧急启动重大地震灾害Ⅱ级应急响应,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省市地震应急视频调度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余震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保证震后灾害应急防御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县5·22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成员及工作职责
总 指 挥:马维忠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石建军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杨元庆 县政府副县长
杨明科 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成 员:隆学成 县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李元林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王承树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局
局长
蔡万和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马光祖 县地震局局长
张连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文娟 县民政局局长
李全义 县教育局局长
李 元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启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焦兴龙 县交通运输局长
付彦龙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局长
李长英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马万福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马成文 县商务局局长
朵忠福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余成邦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晓岗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冶立岩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学斌 县公安局副局长、城市管理综合执
法局局长
韩文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吉仁 县供销联社主任
李瑞林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张 浩 县武警中队队长
王 鹏 青海省乐都公路段段长
羋书亮 县供电公司经理
马维国 中国电信民和公司经理
祝显军 中国移动民和公司经理
武海波 中国联通民和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职责:在县政府领导和授权下,对抗震救灾工作实行集中、统一指挥;组建地震现场救灾指挥部,统一部署或参与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视灾情建议政府或经政府授权,制定灾区紧急管理办法和非常措施;代县政府草拟并及时向省、市政府呈报震情、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安排、调用、审批进入灾区的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员;组织接待县内及兄弟县(区)的慰问团或救援组织,接待和分配救援资金和物资。
二、下设工作组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震情监测预报及灾害评估、通信保障、抢险救灾、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应急抢险、物资供应保障、治安保卫、宣传报道、财政十个工作组。
(一)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县地震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职责:承办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具体工作;督促检查指挥部各项决议、决定、指示的贯彻落实;汇总统计各乡镇、部门和单位上报的灾情信息,按规定时间、程序上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承办总指挥和副总指挥交办的各项事务。
(二)震情监测预报及灾害评估组
成员: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民政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收集分析地震宏观、微观异常,提出震情趋势会商预报意见;确定地震三要素,监视余震活动。编发震情通报,开展调查,及时了解和上报地震灾情;会同上级地震部门判定地震类型,地震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协同省、市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三)通信保障组
成员: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职责:保障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部门之间的通信联络;保障指挥部办公室与各应急工作小组和指挥部成员之间的通信联络;保障县委、县政府与上级的通信联络;保障县地震站与上级地震部门及有关地震台网的通信联络;及时组织抢修被破坏的通信设备和线路,尽快恢复通信畅通。
(四)抢险救灾组
成员:县人民武装部、驻地部队。
职责: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进入震灾区,抢救被埋压人员;抢救国家重点财务、文物;配合有关部门抢修道路、桥涵,运送救灾物资、药品、疏散灾民;帮助灾区恢复生产、生活。
(五)医疗卫生组
成员:县卫生健康局。
职责:组织医疗、防疫、急救队伍奔赴震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立临时治疗点,抢救医治伤病人员;负责伤病人员的转送和安排;及时检查、检测灾区食用水源、食品;防止和控制疫情;负责筹调救护车、应急药品、应急血浆、医疗器械等。
(六)交通运输组
成员: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职责:紧急调运车辆,保障指挥部的应急用车;及时组织抢修被破坏的公路、桥梁,保障交通畅通;并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配合有关部门运送救灾人员、伤员、救灾物资等。
(七)应急抢险组
成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电力局等。
职责:负责全县辖区内供水、供电、供气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保证群众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严密监视水库险情和设施安全、扎实开展建筑物受损情况隐患排查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防范,尤其是要严密排查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层建筑等质量安全,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八)物资供应保障组
成员:县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
职责:负责各种救灾物资及应急急需用品的调用、保管、分配和供应;发放应急救灾物资;做好国家和地方支援物资的接收、转用和救灾物资的分配。
(九)治安保卫组
成员:县公安局。
职责:加强辖区的治安管理和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监视、检查、督促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资的管理;预防和防止火灾的发生和蔓延、抢救受灾人员和物资。
(十)宣传报道组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
职责:根据震情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应急宣传,负责抗震救灾报道和平息地震谣传;按规定统一口径,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十一)财政工作组
成员:县财政局。
职责:负责筹集和统一管理抗震救灾经费;保障指挥部和各应急工作组救灾工作费用;承办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的有关事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2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省市驻县各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