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民和县拉面进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民和县拉面进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方案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青海拉面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7〕41号)、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青海拉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青人社厅〔2019〕35号)、中共海东市委办公室、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海东市应对新冠疫情确保拉面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东办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机制,为促进拉面产业提档升级,推动拉面产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为有序衔接乡村振兴提供产业支撑,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着眼大局、立足省情,坚定贯彻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出实招,想出路,兑政策,惠民生,将疫情影响降至最低,确保拉面产业稳中有进。
(二)目标任务。积极帮助我县籍拉面经营户进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促进拉面产业提档升级,为有序衔接乡村振兴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产业支撑,助力我县拉面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地方品牌产业服务局面向全国积极联系协调,寻求与有民族餐饮(拉面)需求企事业单位合作,推荐我县优秀餐饮(拉面)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进驻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或进驻经营。
三、进驻方式
由县地方品牌产业服务局在现有民和籍拉面经营户和从业人员中选择诚信经营、遵纪守法、服务优良、维护民族团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声誉较好的拉面企业或个人进驻。
(一)食堂整体或窗口承包方式
1.窗口承包方式:由县地方品牌产业服务局推荐有实力、信誉好的拉面企业或个人,在进驻企事业单位采用承包食堂中单个或几个窗口开设拉面餐饮窗口方式进驻(具体场地大小、位置、设备提供、承包费用、人员食宿等内容以签定正式合同内容为准)。
2.整体承包食堂方式:进驻企事业单位提供场地、设备,由县地方品牌产业服务局推荐有实力、信誉好的拉面企业,采用在进驻企事业单位整体承包单位食堂方式进驻(具体场地大小、位置、设备提供、承包费用、人员食宿等内容以签定正式合同内容为准)。
(二)人力资源(劳务)输出模式。由县地方品牌产业服务局委托我县实力较强的人力资源公司提供相关人力资源服务,进驻企事业单位与人力资源公司以合同方式约定用工方式(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脱贫户和低收入人口户)。
四、各方工作职责
1.进驻企事业单位:提供相关单独经营场地;进行日常管理;提供经营所需的水、电、燃气、点餐系统等基础资源,及时结算营业费用(以实际签订合同内容为准);有条件的进驻企事业单位提供住宿或优惠住宿费用。
2.县地方品牌产业服务局:提供相关人力资源服务、组织拉面企业进驻、协调双方沟通达成合作,落实后续对入住拉面企业的监督考核管理工作,对于口碑差、进驻企事业单位不满意的拉面企业有权依法进行合作解约等。
3.入驻拉面企业:必须满足健康卫生安全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符合经营所需相关证件;对自行采购的食材保证质量安全、保障饭菜质量;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做好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技术技能培训提升;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管理规定。
4、从业人员:办理符合食品生产所需相关健康证件;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管理规定。
五、强化工作落实
(一)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拉面进企事业单位食堂相关内容。切实做好政策解读等工作,把工作内容讲明白,把工作措施讲到位,把工作做实做细,积极引导声誉较好的拉面企业或个人进驻企事业单位食堂。
(二)强化联系沟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驻企事业单位、拉面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工作保障。配足人员力量和相应设备、物资,加强与企事业单位联系协调沟通力度,积极寻求与更多企事业单位合作,确保拉面进企事业单位工作取得实效。县县地方品牌产业服务局、教育局、扶贫开发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司法局、社会保险服务局、就业服务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切实保障拉面从业人员权益,为拉面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委各部门,省市驻县各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