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民和县闲置废弃设施温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民和县闲置废弃设施温棚集中整治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对蔬菜大棚设施闲置废弃整治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盘活闲置资源,发挥生产效益,扎实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闲置废弃设施温棚集中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五个新海东”建设,按照乡镇负责,行业部门牵头的原则,全面开展闲置废弃设施温棚集中整治工作,因地制宜、分类处置,拆除一批、复种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加强服务监管,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设施温棚发挥生产功能,成为产业振兴、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为落实“菜篮子”责任制、建设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奠定坚实基础。到2022年4月底全面完成复种工作。
二、整治原则
(一)属地负责,齐抓共管。落实属地责任,建立政府主导,乡镇主责,部门联动机制,强力推进闲置废弃设施温棚集中整治工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整治。
(二)统筹结合,全域推进。高点站位,谋划全局,加强集中整治与耕地撂荒整治相结合,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与“大棚房”清理整治“回头看”相结合,与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相结合,确保整治实效。
(三)盘活资源,保供稳产。突出扩面提产能,优化产业重组,落实耕地保护,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完善机制、强化主体培育,不断激发调动经营主体生产主动性。
三、整治重点
(一)复种。针对具备生产条件但处于闲置状态的温棚,通过宣传动员、落实责任、转包出租等方式,尽快进行复种生产。
(二)改造。针对损坏程度不大且可利用的温棚,分类分批争取项目,逐年进行改造提升。
(三)拆除。针对年久失修、墙体倒塌、温室骨架损坏严重且不具备生产条件和没有改造价值的温棚,全面进行拆除恢复农田复耕。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2021年9月16日前)。以乡镇为单位,逐村逐棚开展摸底调查,建立整治台账,摸清辖区内设施温棚规模数量、利用状况、生产效益,重点排查闲置废弃温棚的总体数量、建设年限、经营主体、闲置原因、破损程度等,并做好现场影像资料,确保整治情况明、底子清、数据准,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后报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为集中整治工作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分类定策(2021年9月17日—9月27日)。各乡镇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集中整治方案,对设施温棚利用价值进行全面评估,准确定性,该复种的复种,该拆除的拆除,做到因地制宜,分类处置,一棚一策。(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破损拆除(2021年9月28日—2021年11月20日前)。对确需拆除的设施温棚开展全面拆除,平整耕地达到种植条件,优先发展粮食作物或蔬菜,确保开春实现全面种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财政局)
(四)全面复种(2021年9月17日—2022年4月20日前)。由各乡镇政府主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具备生产条件的,引导经营主体务必在今冬明春全面恢复生产。(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改造提升。积极争取项目,分类、分批、分年度完成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闲置废弃设施温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石建军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局长付彦龙、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雷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乡镇乡镇长,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分管副局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整治措施,统筹调度整治进展,通报有关情况,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落实整治任务和要求,总结成效。
(二)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务必从讲、讲大局的高度,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整治实效。
(三)建立惩戒机制。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撂荒地整治建立惩戒机制,对农户经营长期不耕种且不听劝种农户的温棚,采取收回经营权,转包有意愿的农户或合作社开展生产;对长期不实施种植的企业、合作社,不予评定市级龙头企业、市级示范社、不推荐省级龙头企业、省级规范社,取消各类项目资金支持,列入失信联网名单,不予信贷担保、银行贷款支持,并依法收回经营权,重新确定经营主体。
(四)项目资金支持。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由乡镇建立台账,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收集,报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温棚申请市财政予以一定的补助,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五)强化服务保障。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要积极开展科技上门服务,采取技术人员分片包干,蹲点指导的方式,帮助菜农提高种植管理技术。保障蔬菜保鲜设施及加工场所用地,探索实施蔬菜种子种苗繁育补贴、蔬菜种植大县大户奖励政策。强化金融保险支持,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优惠信贷支持,完善农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支持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发展。
(六)严肃督导问责。成立县级督查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跟进整治进度,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乡镇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对整治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将严肃问责。
(七)依法依规整治。根据《合同法》《土地承包法》等法规,要加强调查研究、摸底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合情合理,不搞简单粗暴、“一刀切”,加强宣传引导,尊重群众意愿,创新经营模式,积极营造整治工作良好氛围。
(八)认真总结验收。各乡镇要及时总结集中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种植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建立完善设施温棚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设施温棚闲置,切实提高蔬菜生产能力。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