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民和县2020年“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和中高等职校生助学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9月30日
民和县2019年“雨露计划”贫困
家庭大学生和中高等职校生助学补助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职业教育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20年贫困家庭子女助学补助工作的通知》(青扶局〔2020〕71号)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度“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和中高等职校生助学补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
1.2019年底尚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2020年秋季新考入或正就读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含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网络学院学生和2020年毕业生)或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学生。
2.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2020年秋季新考入或正就读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含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网络学院学生和2020年毕业生)或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学生。
二、补助标准
(一)深度贫困乡镇
对7个深度贫困乡镇(马营镇、大庄乡、转导乡、甘沟乡、满坪镇、新民乡、峡门镇)所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专科教育或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0元;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预科教育的学生5000元。
(二)非深度贫困乡镇
对其他15个非深度贫困乡镇,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预科教育的学生,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接受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教育的学生,每生每年补助5000元;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教育的学生,每生每年补助6000元。
三、时间安排
2020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为申报、审核期,系统开放期间可随报随审,审核时间结束后开展集中公示公告,11月16日至12月16日为公示期。
四、审核申报
(一)个人申请。学生个人可通过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或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网址:www.yulujihua.com)实名注册提交申请。
(二)资格审核
1.建档立卡资格审核。户主和学生均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并被标注“已脱贫(享受政策)”、“未脱贫”的,或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在校生),审核通过;户主和学生均不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审核不通过。
2.学籍资格审核。
(1)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学籍信息,作为发放雨露计划补助的依据,进行资助资格审核认定。对于系统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的情况,以实际在校相关证明为补助依据。
(2)本科、专科在校生学籍审核以学信网下载的学籍证明为依据。2020年新生及预科生如无学信网学籍证明的,以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为依据。
(3)以下4种情况符合补助申报要求:一是在校学习的顶岗实习阶段。二是在校学习期间升学(不含本科升研究生)或留级阶段。三是休学、服兵役后返校继续学习阶段(休学、服兵役期间不予补助)。四是高职院校3+2阶段的学生补助金额以当年所处学历阶段为发放标准。
(三)公示公告。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学生的姓名、录取学校、接受高等教育的类别、户主姓名、家庭住址、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标准、监督电话。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由县扶贫开发局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返贫人口尚未纳入信息系统等原因未通过网上审核,而又确实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经县扶贫开发局审核确认后给予补助。
(四)应补尽补全覆盖。设立漏报学生随时补报申请、随时审批资助的程序,做到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应助尽助全覆盖。
五、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一)资金拨付。2020年贫困大学生和中、高等职校生补助所需资金由县扶贫开发局在当年切块资金中统筹解决。
(二)资金发放。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折通)由财政部门发放到户,严禁发放现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申报准备。要充分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采取进村入户、深入校园等多种形式宣传贫困家庭大学生和中、高等职校生助学补助政策,并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确保贫困家庭普遍知晓“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政策和申报方式及程序。
(二)加强部门联动,做好摸底调查。县教育局要与县扶贫开发局主动沟通,加强信息对接,充分利用教育部门数据资源,结合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对贫困家庭子女在校教育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提高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资金的精准使用提供基本依据,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应补尽补”的目标。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县教育局要严格把控审核程序和条件,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学籍信息为基础,严格核实在校生情况,确保在校情况真实,补助对象精准。加强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得擅自扩大补助范围和调整补助标准,对2014年、2015年已脱贫人口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人员,不予享受助学补助政策;对深度贫困地区往年已享受助学补助的学生,不再按提高后的标准进行补差。
联系人:毛吉强(扶贫开发局) 联系电话:0972—8514535
朱秀清(教育局) 联系电话:0972—8516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