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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民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0-00002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20﹞3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26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2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民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马维忠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郭树强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王明芳 县政府副县长

 员:赵贤明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隆学成 县财政局局长

王高雄 县审计局局长

李振明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付彦龙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局长

景存山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李全义 县教育局局长

李新让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朵忠福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马文娟 县民政局局长

马钦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

焦兴龙 县交通运输局长

钟黎平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戴占祥 县民宗局局长

王卫东 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马吉仁 县供销联社主任

毛德虎 县保洁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隆学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晓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汇总编制全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和整合安排财政涉农资金的协调和管理,资金的分配和拨付及监管。

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加强本部门与省、市上级部门下达财政涉农资金计划任务的沟通衔接,以我县精准扶贫为重点,市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为平台,超前谋划确立可整合建设项目,建立行业资金扶贫项目库,做好项目的超前安排。

2.根据上年度本部门财政专项资金量、省政府年初下发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盘子整合安排方案和年度内下达的可整合资金规模、建设任务,依照《民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对接本部门对下达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和下放权限,及时编制本部门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安排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复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全县整合方案。

3.组织编制具体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由本部门组织有专业技术人员、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参加的项目评审,并由评审委员会出具评审意见。

4.各成员单位在项目批复下达后按照规定程序和批复内容及时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管理,定期上报资金支出进度,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批复后的项目不得自行变更和调整,确需变更的,由部门申请报批复单位审批。同时按照省主管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认真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的县级自评、市级复评、省级考评工作。

5.县财政局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资金使用全过程日常监管,县级审计局加大对资金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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