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民和县精准防贫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民和县委办公室 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民和县精准防贫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
为深入贯彻县委提出的“未贫先防”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创新,积极消除贫困存量,主动控制贫困增量,探索建立精准防贫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精准防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要义,构建“全面覆盖、具体监测、精准防贫”的大防贫格局,解决“为谁防、防什么、怎么防”问题,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扎实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积极减少贫困存量的同时,瞄准处于贫困边缘的农村低收入户(以下简称“非贫低收入户”)和人均收入不高不稳的脱贫户(以下简称“非高标准脱贫户”)两类临贫易贫重点人群,抓住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返贫关键因素,分类设置精准防贫标准和程序,建立近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精准防贫机制,用改革的办法防贫堵贫,控制贫困增量,从源头上筑起发生贫困的“截流闸”和“拦水坝”。紧紧围绕三保障”、三保障”脱贫标准,基本消除临贫易贫人群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返贫现象,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全县统筹、县乡联动。此项工作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进行,下设精准防贫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防贫预警线制定、监测任务分解、开展防控救助等工作。县政府引入第三方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因其公司属国内“防贫保险”首创,并运作成熟,且已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合作创设“精准防贫保险”,即由县防贫办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县财政统筹1000万元(含保险公司15%服务费)作为防贫保险金,按每人每年80元保费标准为全县框算出的12.5万非高标准和非贫低收入农村人口购买保险,保险金实行“多退少补”“余额结转下一年度”方式管理使用;防贫保险救助可追溯到2018年1月份(其中因病按报销结算日期为准,因学、因灾按实际发生时间为准)。2019年延续开展,报销审核时必须以农户提供的相关票据为准。2019年5月份,开始受理,执行报销程序,由保险公司负责完成核实赔付任务。各相关部门、乡镇、村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展开核查,并认真完成防贫对象评议公示、保险金发放、帮扶举措落实等重要环节,共同筑牢防贫“保护墙”。
(二)事前框定、事后认定。防贫对象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原则上也不重新建档立卡,只以防贫预警线实时监测进行框定。“两非户”因病、因灾、因学等情况可能致贫、返贫时,均可申请防贫救助资金。对防贫对象的认定和扶持,要坚持做到“实事求是、严格程序、接受监督、公平公正”。
(三)突出创新、注重实效。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开辟符合实际、有效解决问题的精准防贫路径。
三、工作步骤
(一)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县精准防贫领导小组加强顶层设计,积极组织召开扶贫、卫健、民政、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座谈会,通过对2018年有关数据信息及具体案例进行“大数据”分析,并进村入户对因病、因学、因灾等精准防贫工作进行实地调研,为精准防贫工作开展提供科学详实、有理有据的“第一手材料”。
(二)明确划定两条界线。一是防贫预警线。由相关部门依据2018年数据分析,分别设置防贫预警线,超出预警线的为防贫监测对象。经县人社部门对2018年农村人口个人住院总费用及个人自付总费用情况进行分析,按照脱贫户和低收入户自付费用0.5万元设置因病防贫预警线,对已发放人员重新核定补发。经县教育局对由子女考上大学的农村家庭进行数据筛查,以年支付上学费用0.8万元为因学防贫预警线(0.8万元以内可申请学生贷款,需除去“雨露计划”大学生补助)。经县民政、交警队对受自然灾害、发生交通事故的农村家庭费用支出及负担承受情况进行分析,以自然灾害类负担1万元为预警监测线。二是防贫保障线。以2019年度国家现行农村扶贫标准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即可脱贫为限,设置防贫保障线,低于“防贫保障线”纳入防贫范围,经调查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发放保险金,防止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保障线而致贫、返贫。
(三)建立高效运转流程
一是信息收集。由相关部门以因病、因学、因灾等不同预警线,确定监测对象并将其相关信息(包括致贫返贫原因、实际医疗花费等情况)报告县防贫办公室。
二是情况交办。县防贫办公室接到相关信息后,委托“第三方”(保险公司)逐一调查核实。
三是调查核实。保险公司接到任务后,要在第一时间对被监测对象家庭通过“四看一算一核一评议”的方式调查取证,结合县民政局对核查监测对象财产经营状况调查结果,整理反馈县防贫办公室。
四是结果交办。县防贫办公室将结果汇总后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任务转办。
五是评议公示。有关乡镇接到任务按村进行分解,对调查结果进行评议、公示(为期三天),最终名单及评议记录、公示照片等以乡镇为单位上报县防贫办公室。
六是审批备案。由县防贫办公室对乡镇上报结果进行审批、备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发放防贫保险金。
七是资金到户。保险公司负责按标准发放防贫保险金,并将有关凭证上报县防贫办公室存档。“精准防贫”工作流程各环节办理要求快捷高效。保险公司入户核实和相关部门数据核查时,要根据农户数随机安排增减工作人员,确保整个流程高效运转。
同时,防止个别对象因相关费用低于保障线等原因未被监测到,防贫办公室也接受农户自行申报(申请表附后),经乡、村两级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并以乡镇为单位上报县防贫办公室,再由县防贫办公室按程序进行情况交办、审批备案,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标准发放防贫保险金。
四、防贫保险资金发放办法
(一)因病、因学、因灾防贫保险金发放标准及要求
1.因病防贫保险金发放办法
民和县因病防贫发放标准表
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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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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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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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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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标准脱贫户/非贫低收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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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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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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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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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万元(含)-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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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1.5万元(含)-3.5万元
|
70%
|
3.5万元(含)以上
|
90%
|
因病防贫保险金发放,必须是群众在享受基本医疗报销、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健康保商业补充保险(2018年度)“四道防线”报销后,以自付医疗费用超出预警线且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全额按照阶梯式比例发放,最高赔付金额以30万元为上限。对于自付医疗费用低于预警线或防贫救助后仍无力承担剩余医疗费用(或自己承担有可能影响其家庭生活)的,可由本人申请,村、乡审核后上报县防贫办公室查勘,属实后可适当提高防贫救助比例,直至全部救助。对于慢性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用药的自费费用在提供慢性病登记证明及门诊发票后,在医保用药范围内的自费部分药费按年度累计进行防贫救助。(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局、自然资源局、市监局、公安局、医保局、税务局、保险公司及各乡镇)
2.因学防贫保险金发放办法
民和县因学防贫发放标准表
免赔额(元/人)
|
超出部分
|
赔偿比例
|
8000元
|
3000元以下
|
100%
|
3000元(含)—5000元
|
80%
|
5000元(含)以上—30000元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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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内外全日制学历教育中义务教育之外、高等教育以下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以年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0.8万元为免赔额,对经核实可能致贫或返贫的,相应费用超出部分,按阶梯式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局、自然资源局、市监局、公安局、保险公司及各乡镇)
3.因灾防贫保险金发放办法
民和县因灾防贫发放标准表
保险金额
|
免赔额(元/次)
|
超出部分
|
赔偿比例
|
3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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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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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10000元
|
10000元(含)—30000元
|
60%
|
|
30000元(含)以上—30000元
|
80%
|
因灾防贫包括自然灾害类和交通事故类,赔付标准统一按上表实施,其中自然灾害经村委会、乡镇、县应急管理局对受自然灾害农村家庭受损情况核定损失,先由应急管理局进行救助,救助后以自然灾害类负担1万元为预警监测线纳入防贫保险。其中交通事故类经司法等程序未得到相应赔偿或已得到赔偿但需要长期医治等,可能导致生活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家庭,分以下两种情况发放防贫保险金:一是因财产损失过重可能返贫或致贫的,参照因灾防贫办法发放保险金,发放的保险赔偿金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二是因医疗花费过高可能返贫或致贫的,参照因病防贫办法发放保险金。因灾防贫的对象为全县所有农村人口。(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局、医保局、自然资源局、市监局、保险公司及各乡镇)。
对不符合防贫保险金发放办法,但因病、因灾支出特大的致贫返贫人员,由本人或监测单位向县防贫办申报,经县防贫办审核提出意见后,再报县防贫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不予发放防贫保险金标准
1.未参合参保人员;
2.存在不赡养老人,不遵守村规民约等情况人员;
3.寻衅滋事、违法违规产生自费费用人员;
4.家庭成员中有公职人员的户;
5.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或商品住房人员;
6.家庭成员中有大额财产的且单项价值超过5万元的人员;
7.家庭成员名下有存款且存款金额超过人均4000元的人员,排除政府补助的危房改造、到户产业、“530”贷款、互助资金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各相关工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人社、卫生、教育、民政、公安等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防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扶贫、人社、教育、医保等县直有关单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加强问题协调。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副职具体抓,成立相应组织,制定方案,与脱贫攻坚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压实工作职责。做好精准防贫工作,需要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明确工作任务,高效推进工作开展。各乡镇要压实各行政村两委职责,做好群众申请受理统计,每月按期收集各村信息,汇总上报至县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第三方”做好入户核实工作。严格评议程序,做好公示公告,确保“精准防贫”,确保公平公正。县人社部门要积极配合县防贫办,对县防贫办转办的前期筛选监测人员信息做好公职人员信息核查;同时,安排好社保部门,对全县因病住院对象进行监测,收集汇总相关信息,与各乡镇积极对接,查漏补缺,按期上报因病监测人员名单。县教育部门要做好学生数据分析,对全县因学家庭进行监测,根据预警线,统计好监测学生名单,并与各乡镇积极对接,查漏补缺人员信息后,及时上报县防贫办。县扶贫局负责做好全县扶贫库数据信息对接提供。县民政局负责对全县因灾家庭进行监测,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并与各乡镇充分对接,按期上报因灾监测人员信息。同时,对防贫办转办的相关筛选后监测人员,做好财产状况核查。县市监局负责对县防贫办转办的人员,做好经营门店信息核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县防贫办转办的人员信息,做好不动产状况核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将符合因交通事故赔付人员信息按期上报县防贫办。同时,要做好县防贫办转办的人员的车辆信息核查工作。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做好精准防贫宣传报道。太平洋财险负责做好入户核查及赔付资金发放。县水利、电力、应急管理等部门,做好相关因灾致贫家庭监测和相关信息上报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吸纳金融资金、社会资金等注入,确保防贫救助需要。同时,“第三方”保险公司要投资金专户,封闭运行,专账管理。县扶贫、财政、审计部门要严格防贫资金监管,做好年度专项审计,提高防贫工作实效。
(四)搞好政策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精准防贫的目的、意义、措施及程序等进行多形式宣传,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受益权,努力扩大防贫工作覆盖面。
附件:1.民和县精准防贫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
2.民和县精准防贫救助资金申请表
3.民和县精准防贫对象入户调查表
4.精准防贫民主评议会记录
5.民和县精准防贫拟救助名单公示
6.民和县精准防贫救助基金审批表
7.民和县精准防贫工作运转流程
附件1
民和县精准防贫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成员名单
为切实做好我县精准防贫工作,加强民和县精准防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基本消除临贫易贫人群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返贫现象,现成立民和县精准防贫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马维忠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泰业
县委副书记
陈建宏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达明山 县政府副县长
王明芳
县政府副县长
李国强
县政府副县长
韩生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隆学成
县财政局局长
李振明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马文娟
县民政局局长
李全义
县教育局局长
白文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新让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俱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 峰 县水利局局长
祁延虎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长英
县应急管理局长
马学斌
县公安局副政委、交警大队大队长
钟黎平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刘青山
县税务局局长
李积强
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哈长发
县供电公司经理
张 城 太平洋财险民和支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开发局,李积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业务受理、入户核查、政策宣传4个工作组,各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李积强
成员:李 挺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文件、领导讲话精神;负责精准防贫有关会议筹备、文字材料的草拟;负责对有关部门监测信息的汇总梳理、承接交办及审核;负责日常工作的上传下达、衔接协调、后勤保障以及县防贫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受理组。分设三个专项小组:
1.因病防贫专项业务受理小组
组长:李苹芝
成员:李 瑾
负责对全县因病住院对象进行监测,收集汇总相关信息,每月5日前将上月因病住院对象自付费用达到预警线的信息数据,经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副职签字盖章后报县防贫办公室。
2.因学防贫专项业务受理小组
组长:陈义俊
成员:铁玉莲
负责对全县因学家庭进行监测,收集汇总相关信息,于每年8月—10月集中将本年度因学防贫监测对象档案数据,经单位一把手、主管副职签字盖章后报县防贫办公室。对在该时段外或个人申报的因学防贫对象随监测随上报。
3.因灾防贫专项业务受理小组
组长:乔秀梅
成员:王才花
负责对全县因灾家庭进行监测,收集汇总相关信息,每月5日前将上月因灾损达到预警线的信息数据经单位一把手、主管副职签字盖章后,报送县防贫办公室。
(三)入户核查组
组长:保善森
成员:张吉祥
负责对防贫办委托的监测对象家庭,严格按照“四看一算一评议”方式入户核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取证,按期上报县防贫办。
(四)政策宣传组
组长:马学斌
成员:铁玉莲
负责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精准防贫工作,营造舆论氛围;负责相关政策咨询解答,负责完成县防贫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民和县精准防贫救助资金申请表
乡(镇) 村
年 月 日
申请人
|
|
身份证号
|
|
申请事项
|
因病□ 因灾□ 因学□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家庭成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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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年龄
|
职业
|
劳动技能
|
身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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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房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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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坯房□砖混房□楼房□
|
子女上学状况
|
姓名
|
就读学校
|
年级
|
学费开支
|
政策享受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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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
收入来源
|
务工收入
|
种养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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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元
|
元
|
元
|
家庭重要
开支情况
|
因病
|
因学
|
因灾
|
其他
|
元
|
元
|
元
|
元
|
村委会意见
|
支部书记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意见
|
乡镇领导: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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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民和县精准防贫对象入户调查表
乡(镇)
村
年 月
日
核查对象
|
|
身份证号
|
|
申请事项
|
因病□ 因灾□ 因学□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家庭属性
|
非贫低收入户□
非高标准脱贫户□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职业
|
劳动技能
|
身体状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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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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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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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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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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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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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住房结构
|
砖坯房□砖混房□楼房□
|
子女上学状况
|
姓名
|
就读学校
|
年级
|
学费
|
政策享受情况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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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家庭情况
|
较好□一般□较差□
|
家庭主要
收入来源
|
务工收入
|
种养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
|
元
|
元
|
元
|
元
|
家庭重大
开支情况
|
因病
|
因学
|
因灾
|
其他
|
元
|
元
|
元
|
元
|
家庭存款
|
|
借贷情况
|
|
保险事由
|
因病□ 因学□ 因灾□
|
有关调查情况
及结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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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核查人签字:
核查人签字:
附件4
乡(镇)村精准防贫民主评议会记录
评议时间:
评议地点:
参加评议的乡镇干部:
参加评议的村民代表:
主持人:
记录人:
评议内容:
投票结果:×××得
票;×××得 票;
×××得
票;×××得 票;
×××得 票;×××得 票;
……
决议:根据评议及表决结果,同意 等人为因病(因学、因灾)致贫(返贫)救助对象。待公示5日群众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无异议后以乡镇为单位报县防贫办审批。
根据评议及表决结果,
等人不符合因病(因学、因灾)致贫救助条件。
参加评议人员签名(按指印):
注:此记录原件由村委会留存,乡镇、县防贫办留存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5
民和县精准防贫拟救助名单公示
为切实保障民生,增强工作透明度,我村组织村民代表对因病(因学、因灾)拟救助初选对象户人进行了民主评议,同意将等人确定为救助对象,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欢迎监督,监督电话:
乡(镇)
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序号
|
村民小组
|
姓名
|
家庭人口
|
致贫原因
|
得票数量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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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
|
|
|
|
3
|
|
|
|
|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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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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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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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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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民和县精准防贫保险金审批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防贫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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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
|
家庭成员
|
姓名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家庭住址
|
|
事由
|
|
金额
|
|
审核金额
|
|
所在村
意见
|
经评议公示,无异议。
村支部书记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乡镇
意见
|
乡镇领导:
(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
牵头部门
意见
|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县防贫办
公室意见
|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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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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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县防贫办公室、乡镇、保险公司各一份。
附件7-1
“因病防贫”工作运转流程图(部门监测)
|
第一步: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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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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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预警线,将综合部门和乡镇的统计监测对象及其相关信息(包括是否建档立卡户、致贫返贫原因、实际医疗花费等情况)电子版和盖章后的纸质版上报至县防贫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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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情况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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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防贫办
|
防贫办在接到相关材料后,转交保险公司进行调查核实
|
|
|
|
第三步:调查核实
|
公司查勘人员前往申请人家中进行调查取证(填写入户调查表),结合有关单位对申请人车、房、企业调查结果,整理报送县防贫办
|
|
|
|
第四步:结果交办
|
县防贫办
|
将保险公司调查结果转交所在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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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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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评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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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
|
将调查结果分解到村进行评议、公示(为期3天),并将评价记录、公示照片等反馈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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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审核备案
|
县防贫办
|
对乡镇上报的结果进行审核备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发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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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发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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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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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核定标准发放保险金,并将有关凭证反馈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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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2
“因病防贫”工作运转流程图(个人申请)
|
第一步:个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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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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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人名义向所在村提出申请,乡镇初步审定后,报县防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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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情况交办
|
|
县防贫办
|
|
防贫办在接到乡镇相关材料后,转交保险公司进行调查核实
|
|
|
|
第三步:调查核实
|
公司查勘人员前往申请人家中进行调查取证(填写入户调查表),结合有关单位对申请人车、房、企业调查结果,整理报送县防贫办
|
|
|
|
第四步:结果转交
|
县防贫办
|
将保险公司调查结果转交所在乡镇
|
|
|
|
第五步:公示评议
|
所在乡镇
|
将调查结果分解到村进行评议、公示(为期3天),并将评价记录、公示照片等反馈县防贫办
|
|
|
|
第六步:审核备案
|
县防贫办
|
对乡镇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备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发放保险金
|
|
|
|
第七步:发放保险金
|
保险公司
|
按核定标准发放保险金,并将有关凭证反馈县防贫办存档
|
附件7-3
“因学防贫”工作运转流程图(部门监测)
|
第一步:信息收集
|

|
县教育局
|

|
原则上每年8-10月份,由教育局监测在民和县高中、中职就读考上大学,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在8000元预警线以上的学生,报县防贫办
|

|
|
|
第二步:情况交办
|
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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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防贫办在接到教育局相关数据名单后,转交保险公司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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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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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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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数据名单后对需救助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填写入户调查表),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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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结果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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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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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保险公司调查结果转交所在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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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评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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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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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调查结果分解到村进行评议、公示(为期3天),并将评议记录、公示照片反馈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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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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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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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镇上报的结果进行审核备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发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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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发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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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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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核定标准发放保险金,并将有关凭证反馈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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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4
“因学防贫”工作运转流程图(个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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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个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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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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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变故可能致贫的学生以个人名义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初步审定汇总后,上报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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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情况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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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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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贫办在接到乡镇相关材料后,转交保险公司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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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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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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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材料后对需救助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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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结果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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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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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保险公司调查结果转交所在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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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公示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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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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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调查结果分解到村进行评议、公示(为期3天),并将评价记录、公示照片等反馈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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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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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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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审核备案,并将结果通知保险公司发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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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发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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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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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核定标准发放保险金,并将有关凭证反馈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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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5
“因灾防贫”工作运转流程图(部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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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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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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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将县内因灾致贫的人员进行监测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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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情况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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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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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防贫办在接到应急管理局相关数据后,转交保险公司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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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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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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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材料数据后,对需救助受灾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填写入户调查表),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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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结果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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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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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保险公司调查结果转交所在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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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评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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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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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调查结果分解到村进行评议、公示(为期3天),并将评议记录、公示照片等反馈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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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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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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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镇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备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发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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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发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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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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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核定标准发放保险金,并将有关凭证反馈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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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6
“因灾防贫”工作运转流程图(个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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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个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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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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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受灾群众向所在村两委提出申请,乡镇初步审定后,报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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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情况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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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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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防贫办在接到乡镇相关数据后,转交保险公司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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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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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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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材料数据后,对需救助受灾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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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结果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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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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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保险公司调查结果转交所在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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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评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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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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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调查结果分解到村进行评议、公示(为期3天),并将评价记录、公示照片等反馈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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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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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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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审核备案,并将结果通知保险公司发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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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发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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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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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核定标准发放保险金,并将有关凭证反馈县防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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