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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民和县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
维稳安保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7〕244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17年10月20日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2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近日,广东东莞某学校发生暴恐事件,14名学生被砍伤,此案件的发生再次敲响了学校维稳安保工作的警钟,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幼儿园)维稳安保工作,确保校园环境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有关部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加强对学校维稳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实行乡镇长负责制、相关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和校(园)长负责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将各项学校维稳安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教育、卫计、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学校(幼儿园)维稳安保工作职能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全员维稳的学校维稳安保工作合力。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维稳安保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协调各单位、派出所、学校(幼儿园)所在地“村两委”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校园(幼儿园)周边各项不稳定因素,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并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县公安局要切实加强校园(幼儿园)周边及校内巡查巡护工作,重点排查学校周边重点人员,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期,要确保做到“三见”,即: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切实加强校园(幼儿园)周边餐饮市场和校内食堂的整治工作,立即抽调工作人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要扎实落实学校(幼儿园)维稳安保工作责任,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学校(幼儿园)维稳安保工作措施落实和配合工作。县卫计、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部门要认真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切实提升涉及学校(幼儿园)和师生安全的各项工作力度,确保校园(幼儿园)安全稳定。各学校(幼儿园)要全面加强门卫管理,严格落实校园出入登记和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校(园)长带班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要立即组成学生护送队,扎实做好学生上下学期间学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加强安全教育,强化督查检查。各乡镇、相关部门、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提升相关负责人及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人员防范能力,并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就校园维稳安保方面的工作开展、带班值班、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各项维稳安保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县政府将于近期成立督查工作组对学校(幼儿园)维稳安保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有失职、脱岗、不作为等现象的工作人员将严肃问责处理。

 

 

              2017年10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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