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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民和县进一步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维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7〕243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7年10月20日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2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民和县进一步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维稳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0月20

 

民和县进一步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维稳

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71020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维稳工作,切实提升学校(幼儿园)安全维稳工作能力,确保校园及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维稳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从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发挥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和各学校(幼儿园)主体作用,形成学校(幼儿园)安全维稳工作合力,彻底排查、及时掌握、有效化解学校(幼儿园)内外不稳定因素,确保安全稳定、师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方针

遵循“预防为主,分类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工作方针,重心前移,重点倾斜,分行业负责,分部门落实,切实发挥群策、群防、群治效应。

三、工作原则

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加强合作,科学应对”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乡(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开展学校安全维稳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在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本校安全维稳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民和县学校(幼儿园)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维稳工作开展。成员如下:

 长:王明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冶克明 县教育局局长

李俱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范玉萍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员:鄂福涛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芦卫星 县消防大队队长

    马学斌 县交警大队队长

      杜有银 县教育局副局长

      周有瑜 县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各乡镇乡镇长、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县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周有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职责分工

(一)校园安全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发挥、落实“属地管理”作用和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学校(幼儿园)在校园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领导作用,积极协调乡(镇)政府下设单位,对校园周边及校内安全工作进行及时指导督促,确保校园安全。

县教育局: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全面负责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隐患主动排查整改机制。积极协调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加强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形成长效机制。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加强校园(幼儿园)周边餐饮市场和校内食堂的检查整治工作,抽调工作人员,开展专项检查整治,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及贮存、食堂加工操作、从业人员健康卫生、饮用水源安全、食堂卫生保洁等环节,并督促学校及时检修运转“透明厨房”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县公安局:全面提升校园周边不安全因素的整治力度,加强警力配备,强化工作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安全、危害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督促学校(幼儿园)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控和预防接种工作。切实落实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等措施,制定完善防控预案,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要加大督导力度,建立分级负责、责任明确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保证传染病防控责任落到实处。

县消防大队:加强学校及幼儿园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清理整治校园及周边区域的消防通道,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查处。

县交警大队:积极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不断完善校园周边道路安全交通标识,严格落实学生上下学时段和重点路段的交通疏导、管制措施,努力维护交通秩序。全面加强营运车辆、校车的检查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车辆非法接送学生行为,努力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积极开展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提升师生交通安全知识知晓度。

各学校(幼儿园):全面加强对校园周边、厕所、围墙、危化品、消防设施、老旧校舍、电力线路、校车、校门口交通、项目施工、体育器材等关键部位和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定人定时定点,做到组织领导、工作措施、人员安排、宣传工作“四到位”。持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培训,提升“三防”水平,落实“四同”管理,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安全水平。

(二)校园维稳安保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维稳安保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协调各单位、派出所、学校(幼儿园)所在地“村两委”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校园(幼儿园)周边各项不稳定因素,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并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县教育局:扎实落实学校(幼儿园)维稳安保工作主体责任,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学校(幼儿园)维稳安保工作措施落实和配合工作。综合运用各种资源和手段,广泛收集涉及教育工作和学校学生工作的舆情动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登记、分析研判和情况报告制度,深入排查当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苗头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将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基层,坚决防止引发舆论负面报道、群体性事件或其他事端。坚决守住“不能有进京上访”这个底线。

县公安局:切实加强校园(幼儿园)周边及校内巡查巡护工作,重点排查学校周边重点人员。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期,要确保做到“三见”,即: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

县交通、消防、卫计等部门:认真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切实提升涉及学校(幼儿园)和师生安全的各项工作力度,确保校园(幼儿园)安全稳定。

各学校(幼儿园):全面加强门卫管理,严格落实校园出入登记和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校(园)长带班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要立即组成学生护送队,扎实做好学生上下学期间学生安全防护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各学校(幼儿园)要对当前学校(幼儿园)安全维稳工作面临的形势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研判,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切实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落实措施,夯实基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分析研判学校(幼儿园)安全维稳工作形势和检查、研究改进学校(幼儿园)安全维稳工作措施,保证学校(幼儿园)安全维稳工作机制运转正常。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人员变动时应及时调整补充。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乡(镇)长、各相关单位一把手、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为本单位学校(幼儿园)安全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乡(镇)、本单位、本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维稳工作。要严格落实各级工作责任,确保职责到人、任务到人、措施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学校(幼儿园)安全维稳责任落实新格局。要建立健全24小时“双人双岗”、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信息预警。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对本乡(镇)、本单位、本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扎实开展。领导小组将对学校(幼儿园)安全维稳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失职、脱岗、不作为等现象,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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