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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2017〕232号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残联关于民和县“十三五”时期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防;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7年10月09日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0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残联拟定的《民和县“十三五”时期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109

 

 

 

 

民和县“十三五”时期加快残疾人

小康进程规划实施方案

(县残联  201710月)

 

   根据《海东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东政办2017106号)和《民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规划》,现结合全县残疾人事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民和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实施方案。

一、民和县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完成情况

“十二五”时期,在省、市残联的大力支持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我县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任务,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残疾人及其家庭生产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康复受益面不断扩大、教育程度明显提高、就业状况显著改观、基本权益得到保障,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不断改善,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

(一)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人道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助残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为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解决了大量的实际困难;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建设全面推进,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和公共服务提供了便利,拓展了空间;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营造了全社会关爱残疾人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了司法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制,为残疾人提供就近、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务。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事业执法检查、视察,加强对残疾人保障法及涉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促使相关法规落实到位。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县内城区新建改建道路均铺设盲道。

(二)组织设施基础进一步夯实。县、乡党委、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更加重视改善残疾人生活,积极为残疾人服务,不断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共享”的条件。成立了县、乡、村(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站、点;成立了县、乡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站;乡、镇普遍建立健全了残疾人组织,312个村、8个社区基层残疾人组织不断完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三)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2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

程度的康复;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进一步提高,盲、

聋、智力障碍者儿童少年入学率平均提高到87%;2000名残疾人

得到实用技术和专业技能培训,724多名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了稳定就业,残疾人就业率稳步上升;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在省、市文体赛事上取得了较好成绩。

(四)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落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已有10463万名残疾人享受到生活补贴,月人均补贴标准达到50100元,由财政代缴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参保金额度达到每人每年100350元,认真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补助资金合计454.95万元。“十二五”时期是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实现赶超跨越幅度最大、残疾人得实惠最多、发展速度最快的五年,也是我县残疾人民生改善成效最显著、获得实惠最多的五年,为“十三五”实现残疾人与全县各族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也是残疾人共奔小康的关键期。我县残疾人事业迎来了重要机遇期,也面临着艰巨的考验。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一是政策环境日趋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市县党委、政府把解决残疾人民生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县委、县政府从顶层设计入手,县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从各自职能出发,共同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普惠加特惠法规政策和制度措施,残疾人事业向更加规范化、更加专业化方向发展。二是扶残意识日趋浓厚。我县残疾人事业历经27年发展,扶残助残意识逐步深入人心,社会氛围进一步优化,随着财力的进一步保障,十分有利于惠残政策的执行,推进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征缴、残疾人康复训练的普及、残疾人文体活动的开展等等。三是将工作薄弱方面作为主攻方向,变压力为动力开展工作。残疾人在得实惠方面由于人口多、经济基础薄弱而很有限,而“十三五” 全面奔小康正是的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机遇。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残疾人创业难、就业难的问题依然突出;残疾人整体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不小差距;康复、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需求,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发展还很不平衡;残疾人工作者、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偏少;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比例很低,特教师资及专业人员依然紧缺;全县残联系统信息化服务能力普遍较弱;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实现残疾人与全县各族人民一道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点任务,聚焦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重度残疾人,健全权益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收入水平稳步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更富获得感。

2.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普惠制度与特惠政策相结合,既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又解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和困难;二是坚持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既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又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三是坚持帮助扶持与自强自立相结合,既解决好残疾人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又帮助残疾人增强自身发展能力;四是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既补齐残疾人生活状况与全省经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又使残疾人小康与全省小康协调发展;五是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既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又坚持走社会化的道路,形成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合力。

(二)发展目标

  1.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使3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2.实施安居工程,改善2000户城镇、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达到住有所居。

3.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基本福利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加快发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如期脱贫;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住房、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康复,生活有保障,居家有照料,出行无障碍。

4.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弱、盲、聋儿童少年毛入学率达到95%,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5.有就业愿望和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不断拓宽残疾人就业岗位,不断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使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以上,打破残疾人家庭零就业的现状。 

   6.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努力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健康水平。

  7.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80%的村、社区建立残疾人图书阅览室。充分利用现有的体育资源,开展各类残疾人的体育活动,力图使残疾人体育活动得到普及。

8.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持续改善。

9.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和功能更加完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十三五” 发展规划的任务目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1.任务目标

  1)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服务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力争使需要康复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2)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800例、低视力配用助视器300

只、培训低视力家长200名、成年人肢体训练200人次、少年儿童肢体训练80人次、智力残疾儿童家长培训85人次、配发残疾人辅助器具4500件、假肢安装50人次、装配矫形器45例、免费为精神病患者发放药品100人次、为300名聋人配戴助听器,定向行走训练盲人150名。

  2.主要措施

  1)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县公立医院设立康复训练、精神疾病防治等康复医学室。政府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依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普遍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站,配备相应康复指导员。鼓励具有医学资质的盲人按摩人员到社区卫生医疗机构服务。

  2)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疾病预防、心理支持、康复培训、知识普及、技术指导、辅助器具适配以及康复咨询、转介、信息服务。对听力、智力、肢体、脑瘫等残疾人和孤独症患者特需的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假肢安装、矫形器装配、助听器验配等康复项目纳入县级财政补贴范围。将精神病治疗、脑瘫手术、白内障复明手术、功能性肢体矫治手术纳入城乡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优先开展聋儿语言训练、肢体矫治、脑瘫训练、孤独症训练等残疾儿童少年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工作,县财政给予重点补贴。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好转,残疾人康复经费按人均0.5元计算纳入财政预算。

  3)落实残疾预防措施.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广泛开展健康促进、早期干预和矫治康复等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卫计、教育、交通、民政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出生缺陷干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优生咨询服务,高危人群指导、孕前孕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待孕和孕早期叶酸等营养素补服等工作,提高人口出生素质;大力宣传和普及精神和心理卫生知识,关注青少年精神残疾高发问题,控制精神残疾发生;重视计划免疫工作,加强药物监管,减少因病致残和药物中毒致残;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增强公众的残疾预防意识,提高公众预防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造成残疾的能力。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曰”、“精神卫生日”、“助残日”等活动提高残疾人预防保健意识;针对遗传、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有重点地进行宣传教育,有效减轻和控制发生残疾程度。

  5)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制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以残疾儿童、持证残疾人为重点,实施精准康复服务,确保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以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参与社会为目标,进行康复评估,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精准服务行动计划,按照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工作责任。

()教育就业

  1.任务目标

  1将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15年免费教育保障范围,落实贫困家庭学生学前三年、义务教育九年、普通高中或中职三年免费教育政策。

  2)到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毛入学率和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全面落实国家《残疾青年文盲扫盲行动计划》,全面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3)面向2500名城乡贫困残疾人开展免费的实用技术培训,使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就业增收。

  4)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有就业创业需求和能力的城乡残疾人普遍获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2.主要措施

1)全面落实青海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将残疾人特殊教育建设纳入全县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特殊教育学校与随班就读公用经费和特教教师待遇标准。

2)全面落实国家《残疾青年文盲扫盲行动计划》,全面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3)完善政策,拓宽渠道,促进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一是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建立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情况公示、各级党政机关残疾人公务员实名统计等制度。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和地方具体实施办法,加大为用人单位服务、岗位开发力度,促使更多的用人单位选择安排残疾人。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奖励力度。县级残工委成员单位要率先招录残疾人,推进各类党政机关招录残疾人工作。县级党政机关中的非公务员岗位(后勤等),要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依法与残疾职工订立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益。到2020年,县级党政机关、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牵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达50%以上。二是稳定发展集中就业。落实残疾人就业税收和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收费优惠政策,对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实施行政性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投入,扶持其稳定发展。制定优先或定向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目录。扶持安置、带动残疾人就业能力强的残疾人集中就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残疾人集中就业知名品牌。三是鼓励扶持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制定发展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政策,加大对“互联网+”就业、居家就业、社区就业、灵活就业等适合残疾人的新就业形态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一批残疾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在创业项目、创业培训、启动资金、后续发展资金筹集等方面,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新兴行业和企业信息,鼓励引导各类互联网企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或以众包服务等方式,帮助残疾人网络就业。通过在设施设备、网络费用补贴等方面帮扶残疾人实现网络创业。积极开发社区便民服务、居家服务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城市便民服务网点、摊位和铺面预留不低于10%免费或以低价承租方式优先提供给残疾人经营。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扶持有一定基础的残疾人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提高农村残疾人种植、养殖、手工加工等技能水平,使之掌握一技之长;开展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帮助残疾人参与“种养加”及设施农业项目,实现就业增加。加强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对接与就业服务,做好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就业。四是强化部门间协作,加强残疾人平等就业的制度保障。依法开展执法活动,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

()社会保障

   1.任务目标

  1)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均视为单独立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扶养、赡养)人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稳步提高救助水平。

  2)将全部残疾人纳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且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按规定提高5%的比例报销医疗费。对患重大疾病的特困残疾人纳入大病救助范围。

  3)投资2533万元,新建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8000平方米。

2.主要措施

1)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镇残疾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2)贯彻落实城镇残疾人个体从业者参加养老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并组织残疾人个体参加社会保险。

3)帮助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重度、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家庭中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和残疾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从政策、资金上给予倾斜照顾。

  4)鼓励各类商业保险机构增设预防各种伤残风险和残疾人专项险种。

  5)按规定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及时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6)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予以供养救济。兴办托养机构,集中安置供养。

()文化体育

1.任务目标

1)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理念,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残疾人事业良好形象,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社会公共文化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普遍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3)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社会各界尤其是文化、教育、残联系统重视残疾人特殊艺术发展,积极发现、培养、推荐残疾人优秀艺术人才。

4)每四年举办一次残疾人文艺汇演,发现一批残疾人文艺人才,为他们提供展示才艺的平台。

5)全面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刚要》,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

6)积极备战参加省、市体育赛事,不断提供残疾人竞技运动水平。

2.主要措施

1)大力加强先进文化建设,重点推出一批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的典型报道,激发广大残疾人勇敢迎接命运挑战的信心、决心,倡导志愿助残理念,褒扬公益助残行为,为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2)重视、引导和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娱乐等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激发残疾人参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热情和潜能。

3)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产品生产,选拔、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创作特殊艺术作品。对残疾人艺术作品,县、乡政府要利用各种机会进行宣传、推荐、提升品位,打开市场。

4重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运动,深入开展群众性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依托学校、体育训练基地,大力加强优秀残疾运动员的选拔培养工作。

5)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机构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优惠服务,公共图书馆和社区、村图书阅览室要积极为残疾人提供读书服务,新增盲人有声阅览室。

6)县残疾人综合服务场所设立残疾人文化娱乐活动室和体育健身训练活动室,吸引更多的残疾人到综合服务场所开展文体活动。

7)城镇社区、农村乡镇的残疾人组织和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较多的福利单位要根据各类残疾人特点,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活动。

8)开展特奥和残奥运动。以县城为单位开展特奥和聋奥运动,组织社区、乡镇村智力残疾人、聋哑人进行体育比赛活动,鼓励他们走出家门,融入社会。

   (五)组织建设

  1.任务目标

  1)强化乡镇残疾人工作机构,完善村、社区残疾人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能。力争使100%社区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机构,100%村建立残疾人工作机构。

  2)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增强服务能力。5年内将村、

社区所有的残疾人工作者普遍轮训一遍。将县、乡残疾人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轮训23遍。

  3)健全完善县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建立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密切联系残疾人。

  4)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工作,发动和组织志愿者扶残助残。

  5)乡镇、社区残联干部逐步由兼职向专职转变,县残联领导班子中逐步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

2.主要措施

1)加强县乡残联组织和班子建设,配齐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加快选拔培养优秀残疾人干部和年轻干部进入残联领导班子,原则上县残联要配备残疾人干部。

2)建立健全村(社区)残疾人组织,选配好残疾人专()职委员,妥善解决基层残疾人组织工作经费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报酬问题,为残疾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3)要培育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规范和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志愿者队伍综合助残服务能力。

4)县、乡残联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拓宽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渠道。

5)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老龄委等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支持残疾人工作,维护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妇女、残疾儿童和残疾老人的合法权益;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慈善团体要积极筹集善款,为残疾人提供帮助和服务;各类公共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开辟“绿色通道"或设立残疾人服务窗口,并设立明显标识;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帮助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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