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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民和县土地整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6〕19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2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民和县土地整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人员组成如下:

 长:马维忠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田军正 县政府副县长

 员:冶玉恒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全忠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农牧局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景存山 县林业局局长

赵成莲 县环保局局长

杨智安 县财政局局长

罗万顺 县审计局局长

霍迎杰 县监察局局长

焦兴龙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张全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土地整治项目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落实省、市土地整治工作的政策措施,督导全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实施;研究审议、加强协调部门之间涉及土地整治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申报及项目论证评审;指导土地整治项目进展工作情况,负责工程设计、招标施工、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负责项目区内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审查及纠纷的调处等。

 

 

201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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