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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民和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6〕192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23日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2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发〔201635号),以及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和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等精神,切实抓好全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民和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田军正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良厚 县公安局局长

    马永红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员:曹志刚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卜作民 县法院副院长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居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霍迎杰 县监察局局长

严玉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全忠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俱仁 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鄂福涛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陈有林 县司法局局长

李振明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马成文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许炳毅 县公安局副局长

焦兴龙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启龙 县水务局副局长

王存华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县供电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整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和现场巡查组、宣传报道组、法律服务组、违建信息核查组和违法建筑拆除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马永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严玉荣、张全忠、许炳毅同志兼任副主任;现场巡查组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负责督导巡查并通报工作进展;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播电视局组成,负责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法律服务组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司法局、公安局等组成,负责提供法律服务保障;违建信息核查组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配合,负责摸清底数,建立违建信息管理平台,通过航拍影像比对等方式,进行对账销号;违法建筑拆除组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负责违法建筑的具体拆除工作。

 

                

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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