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发〔2016〕35号),以及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和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等精神,切实抓好全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民和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田军正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良厚 县公安局局长
马永红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曹志刚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卜作民 县法院副院长
韩 鹏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居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霍迎杰 县监察局局长
严玉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全忠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俱仁 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鄂福涛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陈有林 县司法局局长
李振明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马成文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许炳毅 县公安局副局长
焦兴龙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启龙 县水务局副局长
王存华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蒲 寅 县供电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整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和现场巡查组、宣传报道组、法律服务组、违建信息核查组和违法建筑拆除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马永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严玉荣、张全忠、许炳毅同志兼任副主任;现场巡查组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负责督导巡查并通报工作进展;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播电视局组成,负责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法律服务组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司法局、公安局等组成,负责提供法律服务保障;违建信息核查组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配合,负责摸清底数,建立违建信息管理平台,通过航拍影像比对等方式,进行对账销号;违法建筑拆除组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负责违法建筑的具体拆除工作。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