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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民和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年—2020年)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6〕193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国防;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23日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2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拟定的《民和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年—2020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1222

 

民和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年—2020年)

文化旅游体育局

20161222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推动健康中国的机遇挑战期,也是推进全民健身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青海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年—2020年)》和民和县“十三五”总体规划的目标要求,今后五年需更加注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健康需求、更加注重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更加广泛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为切实做好全民健身工作,促进体育事业繁荣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四个扎扎实实”工作要求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以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为目标,以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逐步完善符合县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多元化的服务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健康新民和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发展目标

2020年,全县城乡群众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健身设施进一步完善,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和健康需求

----全县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1.5万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50%,其中,县城居民达到6.5万人以上,农村群众达到15万人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35%以上,体育健身成为人民群众普遍的生活方式,促进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幸福。

----各类体育场地建设逐年增加,到2020年,积极争取资金新建川垣新区市民体育公园、多功能体育馆和“河湟体育走廊健身带”,建成10个乡镇全民健身广场,14个城镇社区和312个行政村都建有全民健身站点,并配备体育健身器材15件以上;将现有全民健身设施进行提档升级,改建旧城区麻黄滩体育场。城乡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及配套器材达到100%,人均拥有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

----县城建有15分钟健身圈;全县建成射箭场达到15个以上;22个乡镇篮球场及全民健身器材达到全覆盖;新建居住区以室内人均不低于0.1平方米、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健全民健身设施。

----建立健全和完善县、乡、村(社区)体育社团组织,乡镇体育组织达到75%以上,行政村(社区)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达到85%以上。

----建立青少年俱乐部达到3个,传统体育学校达到6个以上。

----建立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站,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860人以上,确保每千人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根据《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设立城乡测试站点5个,检测人数达到8000-10000人,为群众提供体质监测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坚持开展经常性、传统性、趣味性的全民健身活动,统筹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大力开展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射箭、徒步、健身操、广场舞、太极拳(剑、扇)等体育健身活动;鼓励扶持传统武术、摔跤、跆拳道、自行车、健身气功、门球等体育运动项目;深入挖掘回族、土族等少数民族的民间体育项目。大力支持工、青、妇、残联等群团组织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在各自范畴人群中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统筹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全县举办各类体育活动每年150次以上,参加活动人数达到12万人次。

(二)完善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以县城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体育馆、体育公园,乡镇全民健身广场、社区和村级全民健身站点为主要内容的健身设施建设。在中川乡、官亭镇新建足球场各一处;开发西沟乡天井峡冰雪运动和房车营地项目;县住建部门做好城乡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的规划工作,新建的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配健全民健身设施;现有体育设施要提档升级,完善功能,使各类体育设施的利用率有较大提高,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化覆盖格局。同时,坚持全民健身设施“建、管、用”并重,完善体育健身设施管理维护制度,加强体育器材的更新和管护工作,每年对体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为群众健身提供安全长效服务。

(三)拓展全民健身健康领域。1、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各乡镇将实施计划纳入日常工作,统筹安排全民健身活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在传统节日和农闲时节广泛组织开展以篮球、射箭、拔河、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每2年举办一次全县农民运动会,各乡镇每年举行体育活动不少于5次。2、大力普及社区体育。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加大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达到“两场一室一广场”的标准,确保社区“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有体育设施、有健身组织、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有健身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就近、便捷、灵活的健身服务。3、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全面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培养青少年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各学校根据实际每年开展1次学生运动会和其它类型的体育比赛;全县每年举办1次学生运动会。4、积极推进职工体育。广泛开展符合行业、单位工作特点的职工体育健身活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干部职工健身活动的组织,创新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保证参与体育健身的时间,开展好工前广播操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的身体素质。全县每2年举办一次职工运动会,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办职工运动会和体质监测活动5、重视发展老年人和残疾人体育。充分发挥老年人、残疾人体育协会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经常性的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残疾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充分考虑老年人和残疾人体育健身设施。积极承办和组队参加省、市、县老年人、残疾人运动会和群众性体育健身展示活动。6、不断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每年举办免费县级普及性全民健身和健康知识讲座2次,乡镇、村(社区)举办免费普及性全民健身和健康知识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增强群众的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大力倡导全民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根据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会同卫生、医疗部门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5个(其中县城地区1个,官亭、古鄯、巴州、李二堡4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各设1个),建立“设施共建、资源共享、互为补充”的工作模式,使全县国民体质逐步达标,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四)促进全民健身与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根据地域文化和民族特点,融入全民健身元素,打造地域特色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借助桃花源景区建设及桃花节,在桃花源景区内设置健身步道2条,安装健身器材;借助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及土族纳顿活动,在遗址公园内设置骑行步道,打造骑行运动项目;在中川地区打造划船、游泳、观光等水上运动,在禹王峡开展翼飞运动项目;借助七里寺景区及七里寺花儿会,打造徒步户外营地和康体疗养等健身活动。

(五)健全体育组织和志愿服务网络。逐步形成以体育总会为龙头,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农民体育协会为框架,以各单项协会为纽带,以民间体育组织、俱乐部、健身中心、学校社团为根基的多元化社会体育组织体系;建立完善各单项协会、俱乐部、健身中心等体育社团组织,各级各类注册社会体育组织达到25个。建立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站,加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每年培训80-100名,“十三五”末,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860名以上;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等人才资源开展义务健身辅导活动,培育和建立一支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六)加强合作交流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沉下去”方式,在射箭、跆拳道、太极拳、乒乓球、篮球、足球等运动项目上加强同省内外的合作与交流,特别要加强与邻近甘肃省兰州市红谷区的交流,取长补短,相得益彰,不断提高水平,共同推进两地全民健身运动的蓬勃发展。

(七)加强体育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注重体育的综合价值,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鼓励扶持民间传统弓箭、传统鼓、羊皮筏等体育制作产业,加大体育彩票销售网点建设,促进体育产业和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卫生等事业的融合发展,把全民健身活动与这些部门的活动紧密结合,形成多元文化,着重打造地方特色。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三纳入”制度。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全民健身工作领导机构,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事业经费、代表本县参加省内外各级各类体育赛事经费、学生培训和业余体校训练的经费统一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将全民健身工作作为评比文明乡镇、文明单位的考核指标。同时,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全民健身事业经费的比例,不断加大城乡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根据青海省“十三五”县域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标每人每年不少于3元的要求,县财政每年划拨全民健身经费不低于130万元;各乡镇也要加大对体育健身设施和群众活动经费的投入,每年不低于2万元;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协调有序地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为其提供政策支持。

(二)切实健全服务体系。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是全民健身体系的主体部分,主要包括体育健身设施、体育健身组织、体育健身活动、体育健身指导、体育健身信息等体育公共服务网络。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政策、资金、土地、机构、人员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积极推进体育与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农牧、经商、民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构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三)充分利用体育资源。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现有公共体育场馆的利用率。县城麻荒滩体育场全天免费向公众开放;完善体育场地开放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管理制度,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四)努力营造浓厚氛围。建立全民健身宣传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广场LED显示屏等搭建宣传平台,开辟电视健身健康知识讲座栏目,主要公共场所的显示屏要经常播放全民健身知识,不断加大全民健身、科学健身的宣传力度,树立大体育、大健康的文化观,通过新闻媒体、赛事活动、知识竞赛等,宣传推广全民健身、全面健康的新理念。

(五)建立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各协会组织和群众参与全民健身的积极性,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做为各乡镇、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认真执行法律法规。为加快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要认真贯彻执行《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年—2020年)》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责,切实维护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效益。完善全民健身法规体系,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做好全民健身的长效管理。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民和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协调领导小组,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项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分工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要经常监督检查实施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抓好全民健身活动和本实施计划的贯彻落实,确保全民健身计划深入推进。

(二)加大资金投入。“十三五”期间,县政府要根据国民经济收入,不断加大公共体育投入力度,建立有序的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体育项目资金,加强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发展公共体育事业;鼓励民间力量利用冠名、赞助、与体育部门联办等形式,参与全民健身活动,使全民健身活动的资金渠道多元化。

(三)加强成效评估。县政府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将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本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本实施计划自20161222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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